最新快訊!助力“無廢城市”建設,廣州開展危險廢物收集試點

2022-08-09 08:25:27    來源:大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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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網訊 近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結合“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推進,印發實施《廣州市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方案》(下稱《方案》)。其中提出,到 2023年底,全市危險廢物收集轉運體系基本建立,實現小微企業和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全過程規范化管理,助推廣州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

擬新增集中收集單位9個

2021年,廣州市危險廢物產生量為72萬多噸,主要來源于黃埔區、南沙區、增城區、白云區、番禺區、花都區、從化區、等7個區域,約占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 99%。根據《方案》,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單位布點以上述7個區為主,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等4個中心城區暫不設置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點。

《方案》通盤考慮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區域分布特征、現有收集能力等情況,完善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點位布局,進一步提升危險廢物收集能力建設,解決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處置難題。目前,廣州市共有危險廢物綜合收集單位5家,具備收集能力31.48萬噸/年;另有廢礦物油收集單位6家,具備收集能力8.05萬噸/年,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11家,具備收集、利用處置能力59.08萬噸/年。為進一步增強我市危險廢物收集能力,解決小微企業和社會源危險廢物出路難題,根據我市危險廢物產生情況及已有收集單位建設情況,擬新增集中收集單位9個,新增集中收集能力32.5萬噸/年,預計2023年底前,全市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單位達到20家,總收集能力72.03萬噸/年,危險廢物產生和收集比例達到 1:1,實現產收基本平衡。

推動廢鉛蓄電池安全回收處置

《方案》明確生活源廢鉛蓄電池環境管理要求,規定“收集個人、家庭等生活源產生的廢鉛蓄電池時,轉移至集中貯存點前的收集環節豁免管理,應按要求做好相關臺賬記錄和交接記錄,無需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切實解決生活源廢鉛蓄電池收集過程管理難題,有效推動廢鉛蓄電池安全回收處置,維護全市生態環境安全。

《方案》提供了除醫療廢物之外全市各類危險廢物產生情況,結合現有收集能力分析存在的缺口,引導擬參與試點單位理性建設危險廢物收集設施,避免產能過剩和過度競爭。

市生態環境局表示,《方案》的印發實施,標志著廣州市危險廢物集中收集管理工作進入新階段。接下來,廣州市將以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有關要求為指引,著眼于解決實際問題,持續跟蹤《方案》實施情況,定期評估試點單位運營情況與《方案》實施成效,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為進一步強化全市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奠定基礎,助力“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推進。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杜娟   通訊員:穗環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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