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地下車庫車窗被砸損失1萬多元 物業這樣回應

2022-06-10 08:28:31    來源:三秦都市報    

日前,西安市民張先生將車停在所住小區的地下車庫,次日發現車窗被砸,車內的貴重香煙及白酒丟失,張先生估計損失1萬多元。事發于西安市東郊新興新慶坊小區。6月9日,小區物業承認在此事件中有部分責任,但就如何賠償,雙方未達成一致。

可疑男子翻越欄桿后離開地庫

事發5月29日凌晨。6月9日,張先生向記者出示了車窗被砸后的照片及小區地下車庫的監控視頻。從照片上看,張先生的車左后方車窗被砸,玻璃整體脫離。張先生說,他放在車輛后備廂的4瓶名牌白酒及3條名牌香煙丟失,估算價值8000余元,加上后期修車費用,全部損失在1萬元以上。

監控視頻顯示,5月29日4:56,一名身著短袖、短褲,頭戴鴨舌帽的男子出現在該小區地下車庫,當時該男子手中只拿著一個類似手機的物品。5:14,該男子從張先生停車方向走出來時,左手提著兩個紙袋,右手拿著一個檔案袋,張先生稱這正是他裝煙酒的袋子。5:24,該男子翻越過車庫出口的欄桿后,拿著袋子離開。

車主認為物業管理缺失

5月29日上午,張先生取車時發現車窗被砸物品丟失后,第一時間報了案,目前該案件仍在偵辦中。張先生質疑,事發時雖然是凌晨,但小區應配有值班的安保人員,車窗被砸發出聲響為何無人前去查看?車庫出入口配有崗亭,可疑男子翻越欄桿時為何無人發現阻攔?因此,張先生認為小區物業管理缺失。

張先生表示,他將車停放在小區的地下車庫,交了停車費,物業應該盡到管理責任,此次車窗被砸物品丟失,物業應賠償他的損失。張先生稱,從5月29日事發到6月9日,他多次找到物業協商賠償問題,但物業推脫責任。

物業愿承擔部分責任

6月9日,新興新慶坊小區物業主管高女士稱,事發后物業第一時間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取證,并與張先生協商賠償問題。高女士表示,小區地下車庫公示了停車場管理制度,其中寫明“不承擔車輛及車內物品保管責任”。但針對此事,物業愿意承擔部分責任,但雙方目前針對賠償金額未能達成一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律師表示,物業服務企業如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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