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近日,廣州市安委辦召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現場推進會議,全面動員部署全市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各區采取線上網絡巡查、線下全面摸排相結合方式,全面加大打擊懲治力度。市安委辦歡迎全社會共同監督,積極發現舉報違法線索。
1月14日,南沙區應急管理局在微信發現非法售賣煙花爆竹線索,會同公安機關迅速鎖定嫌疑人,層層溯源追查,在南沙區黃閣鎮東里村一民宅內查獲一煙花爆竹非法儲存窩點,收繳非法煙花230箱(共2.6噸)。這是廣州市近日清除的第三個高危“定時炸彈”。
經了解,該窩點位于居民密集區,現場不具備煙花爆竹儲存條件,危險性極大,稍有不慎可引發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公安機關已行政拘留1名涉案人員。
1月18日,根據前期嚴密排查,從化區公安分局會同應急管理局在街口沙貝商業街一民居內查處收繳非法煙花爆竹412箱(涉及煙花、禮炮、排炮三種品種,共5噸),目前該批煙花爆竹已安全轉移封存,1名涉案人員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敲黑板】
根據《廣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目前廣州市除增城區、從化區部分區域外,其它各區為全面煙花爆竹禁放、禁售區,若是對“禁售令”“禁放令”置若罔聞,將依法嚴懲,務必破除僥幸心理,不走捷徑,不碰“紅線”,嚴守法律法規!
1.在本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范圍內儲存煙花爆竹,或者在本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范圍以外儲存煙花爆竹重量超過三十千克的,由應急管理部門或者公安機關沒收煙花爆竹,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2.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攜帶、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李天研 通訊員穗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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