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容不得講假話 一律師違背誠信庭上說謊被罰3萬元

2022-01-17 12:06:01    來源:大洋網    

大洋網訊 誠實信用,是民事訴訟參與人應遵守的基本原則。律師本應積極引導當事人誠信訴訟、還原事實真相,但有的律師卻引導當事人刻意隱瞞關鍵證據,在法庭上作出虛假陳述。為此,廣州法院對該名不誠信律師開出罰單,決定對其罰款人民幣3萬元。

最高法:對虛假訴訟“零容忍”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深入開展虛假訴訟整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加強虛假訴訟整治工作,對虛假訴訟采取“零容忍”態度。

《意見》指出,單獨或與他人惡意串通,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實,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妨礙司法秩序的,構成虛假訴訟。虛假訴訟行為情節惡劣、后果嚴重或者多次參與虛假訴訟、制造系列虛假訴訟案件的,要加大處罰力度。

律師參與虛假訴訟被罰3萬元

在天河法院審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中,律師小明(化名)是原告馮某的訴訟代理人。馮某表示她與前男友王某戀愛時,曾通過現金、轉賬等方式借給王某225萬元,但王某一直未償還,后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有期徒刑,馮某遂訴至法院要求王某償還債務。

法庭上,律師小明表示被告王某曾在微信聊天中承認欠款225萬元,并提交了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并在法官詢問被告王某有否出具過借款憑據時,聲稱借款憑據因被王某撕毀而無法提供。法官多次告知法庭紀律以及說明虛假陳述的法律后果,原告及其律師均保證如實陳述,原告馮某還簽署了《誠信訴訟承諾書》。其后,法官在質證過程中發現,被告王某曾向原告馮某出具《借款憑據》,憑證上明確記載了原、被告雙方的借款關系、借款數額、借款期限等,還約定了仲裁條款。更離譜的是,該《借款憑據》竟一直掌握在律師小明手中。

對此,原告馮某承認,當初律師小明看過證據后,認為《借款憑據》有瑕疵,還涉及仲裁,若提交仲裁處理的話費用更高,就建議她先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認為,小明作為專職律師,對案件關鍵事實故意作虛假陳述,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影響案件事實的查明,擾亂了正常的訴訟秩序,妨害了法院對案件的公正審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其罰款人民幣3萬元。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章程)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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