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1月12日,廣州番禺區教育局發布致家長的一封信提醒稱:不盲目參加校外培訓,不為焦慮買單,合理安排假期時間,多陪伴孩子,將“成長權”還給孩子。
一封信寫到:自2022年1月1日起,番禺區內學科類培訓機構均已變更辦學內容,改登記為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非學科類機構不得開展學科類課程培訓,請不要讓孩子在假期內參加學科類課程培訓。
一封信提醒說,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讓孩子度過一個安全愉快的寒假,我們誠邀您一同參與社會監督。如在寒假期間發現任何培訓機構有不合法、不合規的行為,歡迎您撥打12345或我局投訴熱線020—84613566進行投訴。
《致家長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家長朋友們:
您好!番禺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青少年健康成長,自實施“雙減”政策以來,我區已形成黨委領導、政府抓總的“雙減”工作格局。我們有信心、有決心與您一起繼續幫助孩子繪就美好未來。
寒假將近,為了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權益,給孩子自主的成長空間,我們在此鄭重提醒:不盲目參加校外培訓,不為焦慮買單,合理安排假期時間,多陪伴孩子,將“成長權”還給孩子。關于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規范,請知悉以下事項: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番禺區內學科類培訓機構均已變更辦學內容,改登記為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非學科類機構不得開展學科類課程培訓,請不要讓孩子在假期內參加學科類課程培訓;
二、合法辦學的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機構)必須證照齊全, 要有教育部門核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和市場監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機構應將上述證照在辦學場地的公共位置主動公開;
三、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合法權益,在購買課程時請務必使用教育部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機構須在前臺進行展示,見附件);
四、按照廣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廣州市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辦法(試行)》(穗教規字[2021]8號)要求,機構要通過銀行托管賬戶收取培訓費(這樣您的繳費才有安全保障),您也可以通過查詢機構繳費二維碼確認該機構是否已納入對應銀行的監管當中;
五、您繳費時應向機構要求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票據并妥善保存,以作為日后維權(如有需要)的憑證;
六、按照“雙減”政策,機構不能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建議您不要因為機構推出優惠活動等原因繳納超過規定時長的費用;
七、轉型為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教師須具備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您在擬為孩子報名時應關注教師相關信息是否在機構內公共場合進行展示;
八、臨近春節,國內疫情形勢仍然復雜多變。校外培訓機構聚集人群復雜,仍存在一定疫情防控風險,參加校外培訓的學生務必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實做好個人防護。要堅決拒絕進出防疫要求不達標的機構,為孩子和家人的健康負責!
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讓孩子度過一個安全愉快的寒假,我們誠邀您一同參與社會監督。如在寒假期間發現任何培訓機構有不合法、不合規的行為,歡迎您撥打12345或我局投訴熱線020—84613566進行投訴。
最后,衷心祝愿您和家人工作順利、身體健康、闔家團圓、新春愉快!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肖桂來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李波、肖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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