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6月20日電 國家醫療保障局日前下發通知明確,各地要在綜合考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地區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礎上,按程序將針對新冠病毒開展的核酸、抗體檢測項目和相關耗材納入省級醫保診療項目目錄,并同步確定支付條件。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這份《關于配合做好進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檢測能力有關工作的通知》,是為了有序引導降低偏高的檢測費用,支持實現“應檢盡檢、愿檢盡檢”,助力常態化防控和復工復產復學復市。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明確了檢測項目不“按病立項”。這意味著,原則上不區分病原體或操作步驟新設核酸、抗體檢測價格項目。公立醫療機構針對新冠病毒開展核酸、抗體檢測,可直接執行已有收費政策,無需申請新增價格項目。但甲類傳染病或依法按甲類管理傳染病的相關檢查,如風險難度大、防護要求高,可在通行價格項目基礎上制定統一的加收政策。
通知明確,確需單設臨時項目的,需體現“技耗分離”。核酸、抗體檢測的樣本采集、處理、標記、回收、出具診斷結果,以及鼻咽拭子等消耗品應合并作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定價;體外診斷試劑盒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外,按“零差率”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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