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站每天取件的量很大,經常出現忘記取件碼、沒帶手機、幫人取等情況,一直強調要用取件碼,實際操作卻很難……”——菜鳥驛站工作人員夏女士
近日,家住成都新樂中街附近的劉女士遭遇了一件煩心事,她在菜鳥驛站價值幾百元的快遞,被同小區另一位和她手機號后四位相同的住戶領走,隨后菜鳥驛站給了對方聯系方式希望其自行取回,劉女士為了盡快拿回包裹,于是自行和對方聯系,然而溝通的過程并不順利,自己的汶川車厘子已被拆了包裝放入冰箱,另外價值幾百元的護膚品也被拆了商品盒。
“因為護膚品買來是送人的,沒了包裝怎么送?”劉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對此,她不能接受已經被拆了包裝的護膚品,且不知有沒有被打開使用過,雖然對方照價賠償了車厘子,但對于已打開了包裝的護膚品卻表示“要取就取,不取就算了”。最后,小區菜鳥驛站原價賠償了劉女士的護膚品……
蹊蹺
價值幾百元的快遞被冒領?
“菜鳥驛站在沒有核對的情況下,就把快遞給了和我手機號后四位相同的人”
6月17日下午四點,趁著網上618購物活動買了一些東西的劉女士,準備前往小區菜鳥驛站領取自己的包裹,一個是順豐生鮮汶川甜櫻桃,一個是申通護膚品洗發水,但發現均已被簽收。
菜鳥驛站先表示要么包裹已被取走,要么未存放至菜鳥,最后查詢得知,劉女士的包裹,被手機號后四位相同的另一位住戶取走。
“菜鳥驛站在沒有核對取貨碼、收貨人名字的情況下,就把快遞給了和我手機號后四位相同的人。”劉女士表示,菜鳥未在第一時間主動追回包裹,而是聯系該鄰居后將其聯系方式給她,要求她自行聯系取回,考慮到都在同一小區,簡單處理最好,劉女士加了該鄰居微信表示自己前去取回。
無奈
被錯領的快遞已被拆了包裝
對方稱是家人去取的,因取了較多快遞,沒核對,所以出現了烏龍
然而劉女士和這位鄰居李女士的溝通并不順利,聊天記錄顯示,對方表示已經出門,車厘子已經拆了包裝并且放入冰箱,加上家里人多,當晚歸還不是很方便,如果不介意可以第二天再還,隨后又表示既然已經拆了那就原價賠償。
“同時她說自己晚上要上班,凌晨一兩點才能回家,護膚品洗發水也要第二天才退還。”劉女士表示,當她得知車厘子已經被拆了包裝,隨即返回菜鳥驛站,希望由菜鳥追回包裹,事后劉女士再接到菜鳥電話,對方表示家里沒人,只能第二天退回,出于不想把鄰居關系搞僵的原因,劉女士只能同意了。
而在微信的聊天中,李女士繼續表示車厘子既然已經拆了放冰箱,可以照價賠償,但隨后劉女士才知道另外的護膚品和洗發水也被拆了包裝,“如果是快遞盒都沒什么,結果她把護膚品的包裝盒都拆了扔了,我本來就是買了送人的,這樣沒了包裝怎么送?”劉女士對李女士把包裝盒都扔了表示不能理解,“正常人看到不是自己買的東西就想著退回去吧,怎么還會去把里面的盒都拆了?”
對此,劉女士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對方解釋稱是因為當天取得的快遞較多,且是家人去取了拆的,沒有仔細核對名字,所以出現了烏龍,但對劉女士不能接受退回的回復,對方則讓劉女士再去買一套送人,會把東西放菜鳥,并稱“要取就取,不取就算了”。
解決
民警出面協調,菜鳥驛站原價賠償
“我們也一直強調要用取件碼,實際操作卻很難,經常被人罵……”
在得知護膚品被拆了包裝,劉女士很快聯系了菜鳥驛站,表示不能接受快遞無包裝的退回,但卻被工作人員的態度嚇到,“菜鳥從一開始發現包裹被他人取走后從未主動積極承擔責任,連一句抱歉都沒有,爭執過后同意若包裹推后有破損可賠償,且同我溝通時態度一直很惡劣,言辭激烈,好像我才是做錯事的那個人。”
6月18日傍晚,拿錯快遞的李女士已將東西退回菜鳥,劉女士再次來到菜鳥驛站,卻被工作人員說哭,“雙方爭執起來,我根本說不過她們,她們覺得我找事,說我得寸進尺。”事后,劉女士聯系了派出所,在民警的協調下,最終菜鳥驛站原價賠償了劉女士護膚品的價格。
針對沒有取件碼被取走快遞一事,6月20日,在菜鳥驛站當天取貨的工作人員夏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驛站每天取件的量很大,經常出現忘記取件碼、沒帶手機、幫人取等情況,我們也一直強調要用取件碼,實際操作卻很難,經常被人罵,所以驛站也通過報手機尾號和核對名字來取,當天取錯的情況是對方領了很多個快遞,也是家人幫忙來取,我也念了名字,對方玩手機可能沒注意聽就一起拿走了。”
夏女士表示,因為量大,發錯取件碼等原因,也出現過領錯快遞的情況,但也只是拆了快遞盒發現不是自己的就退回來,這次被拆了里包裝,所以驛站照價賠償了對方,但之前對劉女士的態度是工作人員性格問題,不是有意針對,雙方都帶有情緒,導致沒能好好溝通。
事后,劉女士投訴聯系的菜鳥客服聯系她,表示會對驛站進行處罰,一是加盟時繳納的保證金會按相關規定進行一定扣除,二是考核評分按規定進行扣分。
律師說法>>>
領錯快遞的人和菜鳥驛站
都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取走快遞的住戶錯領之后,拆了包裝當成自己的東西,沒有及時歸還是否負有法律責任?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黃鋮律師表示,取走快遞的住戶李女士將不屬于自己的快遞取回家后,初步拆封即應發現該快遞物品非自己購買,但其仍將不屬于自己的財物拆封內盒占為己有,李女士的行為,損害了被侵權人劉女士的合法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侵占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侵權人李女士侵占他人財產,對于屬于生鮮食品的車厘子,因其耽誤返還時間,且已經實際拆封,故應當進行折價賠償。對于被侵權人劉女士本欲贈予他人的化妝品,因李女士將內盒拆封,無法判斷是否實際使用,喪失返還財產的基礎,亦應進行折價賠償。
對于驛站沒有靠取件碼取錯快遞的行為,黃鋮律師認為,驛站基于其與快遞公司以及被侵權人的服務合同關系,負有保管、代收等義務。本案驛站出于疏忽大意的過失,讓侵權人劉女士沒有提供取件碼即取走不屬于她的快遞,且未核對手機尾號與姓名是否匹配,導致被侵權人劉女士的財產權益被侵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條的規定“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驛站基于前述合同關系作為保管人,對于被侵權人劉女士被侵害的財產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代領人應對其錯領行為負責
菜鳥驛站工作人員也有一定過錯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宋宏宇律師認為,李女士取走快遞的行為,實際是配合賣家完成對其貨物的交付,故其實際基于買賣合同,對應取之物應具備是否屬于自己購買之物的判斷能力。本事件中李女士稱其家人代取,故其與家人之間形成了代理的法律關系,買家應向家人發出的委托,一般來講應為代取其本人購買之物,但實際上家人代理的范圍超出了李女士自身委托授權的范圍,形成越權代理。《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本事件中,李女士6月18日將代理人錯取的貨物退回菜鳥驛站,表示李女士并不認可代理人錯取的行為,因此,代理人應對其錯領行為負責。至于錯領之后開箱的行為,設若系李女士所為,則其打開包裹后看見包裝即可明確判斷是否是其應取之物,未經核實便拆開包裝的行為已經屬于對他人財物的損害,其應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宋律師表示,貨物到達的菜鳥驛站會在收到貨物后向取貨人發送載有取件碼的短信,取貨人憑短信到菜鳥驛站提貨。律師并未查詢到菜鳥驛站的取件規則,但從邏輯來講,既然向取貨人發送取件碼,那么就意味著該取件碼是取件所需的信息,從生活經驗來看也確實如此,另外菜鳥驛站也并未作出過意為“不用取件碼也可提貨”的說明。因此,可合理推測取件碼為取件所必須的信息,菜鳥驛站工作人員未核對取件碼即將貨物交給李女士,對李女士家人取錯件具有一定過錯。但是,一般來講,即便錯取快遞,錯取人在打開包裝后也應認識到其不屬于自己,故錯取人對開拆包裹所導致的損失也具有一定過錯,菜鳥驛站應在其過錯范圍內承擔劉女士的損失。(記者 馬天帥 劉成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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