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準入標準擬提升為200億元

2020-05-11 10:31:34    來源: 經濟參考報    

近日,證監會對《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托管辦法》)進行了修訂并公開征求意見,擬將基金托管人凈資產準入安排調整為200億元,同時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銀行在華分行申請基金托管資格。業內人士表示,外資行的進入將與國內銀行形成錯位競爭,進一步加強境內外市場的互聯互通,而準入標準的提升則可提高基金托管人的抗風險能力。

《托管辦法》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支持外國銀行分行申請基金托管資格,適當考慮外國銀行總行的資產規模和業務經驗,明確分行申請條件,進一步完善凈資產等準入安排。二是完善基金托管人監管安排,建立外國銀行總行責任追究機制,明確信息系統跨境部署和數據跨境流動相關要求;持續強化風險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豐富行政監管措施。三是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允許申請人在獲得核準后再開展人員、系統、場所等方面的籌備工作,優化申請材料及現場檢查安排。四是統一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準入標準與監管要求,將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基金托管業務有關要求一并納入《托管辦法》。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扶優限劣,《托管辦法》將基金托管人凈資產準入安排調整為達到200億元,而現行規則要求基金托管資格申請人最近3個會計年度的年末凈資產不低于20億元人民幣。專家表示,這一舉措可有效提高基金托管人的抗風險能力。(記者羅逸姝)

[責任編輯:h001]

資訊播報

聯系我們:52 78 229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豫ICP備17019456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