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3月17日,江西省樂平市人民法院通過網絡庭審方式,公開審理被告人程某豪、鐘某富、徐某利用疫情虛假銷售口罩詐騙一案。據介紹,該案是目前江西省內疫情防控期間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口罩詐騙案,涉案金額達百萬元人民幣。
據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1月,被告人程某豪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謊稱自己有大量口罩出售,通過微信朋友圈等網絡手段發布口罩售賣虛假廣告,騙取他人下單購買。
在通過手機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收取錢款后,發送虛假快遞單號給被害人以拖延時間,被告人程某豪將詐騙所得部分贓款用于個人消費及償還債務。
2月7日,徐某經王某秋介紹認識被告人程某豪,并與程某豪、鐘某富結伙,由被告人徐某利用微信偽裝成口罩生產廠家工作人員,負責收錢管賬;程某豪、鐘某富負責尋找客戶推薦給徐某,以此騙取他人信任購買口罩。三人事先約定詐騙所得錢財平分,約定時王某秋在場。2月8日,在收到口罩貨款后,程某豪、鐘某富、徐某瓜分了11萬元贓款,并將其中5000元分給王某秋,剩余近40萬元贓款存放在徐某支付寶及微信中。
【同期】江西省樂平市人民法院 審判員 唐華丹
本案的特點就是被告人利用了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爆發,口罩物資短缺的一個情況,利用大批民眾想購買口罩的一個心理,謊稱手上有大批口罩出售,民眾受損比較大的一個案件。而且涉及金額,涉案金額以及受害群眾也比較廣。
【解說】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程某豪、鐘某富、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天的庭審中,三名被告人均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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