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8月初,受臺風“杜蘇芮”影響,多地出現極端降雨過程,引發洪澇和地質災害。為指導各級人民法院審理好相關案件,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開發布3件妥善化解涉汛矛盾糾紛典型案例。
1小時促成變更撫養權調解,更有利于孩子學習生活
8月7日,樊某向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請求將與高某的婚生子撫養關系變更至其名下。經了解,樊某與高某離婚后,原協議約定婚生子由高某撫養,在門頭溝區齋堂鎮生活。因受災情影響,高某住所地齋堂鎮房屋受損嚴重,無法居住,年邁父母亦需要安置照顧,經濟狀況緊張,樊某現住所因災影響較小,更有利于孩子學習生活。
(資料圖)
得知情況后,法院立案窗口馬上聯系審判部門,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線上調解。調解過程中,充分了解被告當事人受災情況、災后重建、扶養受災父母及子女的學習生活需求,從雙方經濟狀況、子女成長重要性等角度,加強釋法明理,一小時內就做好了雙方工作。雙方就子女變更為由原告樊某撫養及撫養費支付問題達成一致,并簽訂調解協議。
據介紹,該案中,人民法院聚焦受災特殊群體急難愁盼問題,通過涉汛案件訴訟服務綠色通道為受災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切實回應人民群眾在特殊時期的特殊司法需求。同時,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統籌考慮未成年人學習便利、生活環境等方面因素,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陽臺漏水物業拒修,妥善化解涉汛房屋損害賠償糾紛
7月29日至8月2日,在北京特大暴雨中,王某所住房屋陽臺頂棚漏水,導致墻體脫落、壁紙損壞。王某向物業公司報修,物業公司認為系樓上住戶室外空調積水滲漏所致,故拒絕維修。王某到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多元解紛訴調對接中心尋求法律幫助,要求物業公司承擔其經濟損失3000元。
多元解紛訴調對接中心調解員在充分了解其訴求后,立即與速裁法官對接。房山法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通過區委政法委協調屬地鎮政府,聯合開展訴前化解工作:一方面積極安撫王某,進行訴訟指導,完善起訴材料及證據;另一方面,立即聯系物業公司,詳細了解情況,敦促物業公司妥善處理糾紛。
為確保糾紛源頭實質化解,房山法院安排速裁法官全程指導調解員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在法官帶領團隊勘查現場、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當天即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物業公司為王某修復受損陽臺,王某放棄訴訟。經房山法院回訪,目前王某家陽臺修復施工進展順利,王某對糾紛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據介紹,該案中,人民法院始終堅持把人民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能動司法、靠前服務,找準多元解紛機制在涉汛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的契合點,引導群眾選擇更便捷、高效、低成本的非訴渠道解決糾紛,僅用時1天即穩妥化解糾紛。形成“快速響應、精準對接、全程指導、跟進回訪”的涉汛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解除企業賬戶凍結,為受災民企正常經營保駕護航
寧夏某公司向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某環保公司支付貨款2700萬元。訴訟期間,寧夏某公司依法申請保全環保公司價值2700余萬元的現金和財產。后雙方就解除對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該環保公司提供價值相當的房產替換保全、貨款分期支付等內容簽訂調解協議。
7月31日,環保公司據此申請解除對其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時值北京市門頭溝區突遭暴雨,多條主干道路被洪水漫灌,車輛無法通行,出行嚴重受阻。
考慮到巨額財產凍結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門頭溝法院依法快速受理申請、作出解除裁定,干警克服困難,在48小時內解除對該環保公司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
據介紹,該案中,人民法院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在暴雨當日克服困難為企業及時解除了巨額財產的凍結措施,為受災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保駕護航。法院通過“放水養魚”之舉,幫助民營企業排憂解難,不僅實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也激發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熱情。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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