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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8月20日訊(通訊員 沙學祥 記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寧谷里交警中隊接到一市民報警,稱在該中隊轄區牛首大道與銀杏湖大道路口處,發生一起教練培訓車跟一輛電動自行車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導致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受傷。
圖為教練車撞上電動車
接到該警情后,江寧谷里交警中隊迅速組織警力前往現場進行處置。民警趕到現場后經了解得知,周某是某駕校教練,他在指導學員駕駛車輛沿銀杏湖大道由南向北行駛,在行至牛首大道與銀杏湖大道路口右轉時,跟一輛直行電動車相撞。造成電動車駕駛員連人帶車摔倒在地上,所幸戴了頭盔,但身上有多處擦傷。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在沒有交通信號燈指示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同時結合現場監控、行車記錄儀,民警依法判定,駕校培訓車在右轉彎時,沒有注意觀察到車輛右后方的電動自行車、直接轉彎引發事故,教練周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警提醒:車輛轉彎、變道前,一定要仔細觀察,做出正確的判斷。通過路口時要謹慎,多一份禮讓,就多一份安全。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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