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群里天天談項目,領導全是假的?-天天熱頭條

2023-04-19 10:26:02    來源:揚子晚報    

2021年,江蘇一電纜公司人事部負責人陶某收到一封郵件,讓其進入指定“高層辦公”QQ群后,并把公司財務蔣某拉入群。由于發件人是公司“董事長”,群里除了人事部負責人和蔣某外,便是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和“總經辦”,群里用的全部是實名。

群建好后, “董事長”和“總經理”每天在群里一板一眼地討論公司正在簽訂的項目,這讓蔣某更加深信不疑,認定兩人就是公司領導。2021年8月的一天,“董事長”在群里發了一張單據讓蔣某跟進一筆款項到賬情況,并要求蔣某把公司賬上可用余額發到群里。蔣某仍沒有懷疑,一一照做,泄露了公司家底。


【資料圖】

不一會兒,“董事長”在群里發了一條信息給蔣總監,叫他馬上從賬戶轉231萬元到指定賬戶。收到信息后,蔣某既沒有按流程找領導簽字,也沒有當面去董事長辦公室證實,便將231萬元轉到指定賬戶。誰知,還沒過多久,群里的董事長又以同樣理由要求蔣某再轉165萬。

此話一出,“董事長”見蔣某已起了疑心,沒有回答,隨后解散了“高層辦公”QQ群。蔣某見狀,打電話給董事長確認,結果發現被騙,趕緊報警。

警方接到報案,立即展開偵查,發現兩家公司同一天被同一套路騙取500余萬元,并轉入同一個賬戶“某文化傳媒公司”。順著這條線索,偵查機關通過技術手段,迅速扣押該賬戶211余萬元。

2021年8月,警方赴貴州六盤水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抓獲歸案。2021年12月,公安機關以涉嫌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將吳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審查,該賬戶所屬的文化傳媒公司法人孫某對這些詐騙情況并不知情,這個孫某注冊公司是因為,微信里認識的一名肖某男子可以為他辦理貸款,前提是需要孫某本人去內蒙古辦理公司開戶和對公賬戶。而這個被抓的吳某呢,就是肖某的下線,后來就是他帶著孫某去辦理了公司注冊手續。

2022年12月,檢察機關認為吳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結算幫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提起公訴。

目前,經開庭審理,法院采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并處罰金。吳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扣押錢款分發至兩家被害單位。(肖某另案處理)

檢察官提醒,在辦案中,騙子冒充公司領導詐騙錢財屢屢得逞的重要原因就是利用財務人員對領導的習慣性信任以及公司財務制度存在的漏洞。為保障公司資金安全,我們在此提醒,當財務人員遇到對方自稱是領導且要求轉賬的,必須電話或當面核實身份,同時,企業要及時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逐級簽字審批,并通過正規渠道轉賬。一旦發現被騙,一定要保留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和相關對方信息,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尋求資金緊急止付等專業幫助。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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