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團是江南地區的時令美食,受到不少人的喜愛,但如果食用不當也有可能造成危險。日前,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老人住院接受護理期間,因食用青團被“噎死”死引發的糾紛案件。法官認為,護工讓被護理老人獨自進食,處于無人監護狀態,應承擔主要責任,老人應承擔次要責任,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吃青團卡噎導致窒息,老人不幸去世
2022年,70歲的張某因車禍后遺癥導致腰背痛加劇,于是前往醫院進行康復治療。在此期間,張某家屬聘請了專業陪護公司的王某進行一對一、24小時陪護,協助進食、飲水、穿衣等。
【資料圖】
清明前夕,張某家屬為其送來青團,張某在王某離開后進食,發生卡噎導致窒息,鄰床護工發現后找來護士。等護士通知醫生趕來時,張某已呼之不應,醫生立即取出其口腔內的食物,同時行海姆立克法排出部分深部食物殘渣,并送入ICU進行搶救。
遺憾的是,搶救十多天后,張某出現腦組織嚴重腫脹、低蛋白血癥并發癥,醫生表示回天乏術,家屬為其辦理出院手續后張某就去世了。
家屬認為護工和醫院有錯,起訴索賠
之后,張某家屬將陪護公司和醫院起訴至吳中法院,認為某陪護公司員工王某明知張某吞咽功能受限,未制止其食用黏性較高的青團,也未限制食用數量,且進食時并未在一旁幫助或看護,致使張某發生卡噎時未能第一時間采取措施通知醫生搶救。
張某家屬同時認為,醫院在選擇陪護公司時未盡到嚴格審查義務,對該公司選派的護工未作審查,亦存在過錯。
對此,陪護公司辯稱,張某因外傷至醫院骨科病房治療,吞咽正常,具備自主進食行為能力,對進食無需額外照料。按雙方陪護協議單的約定,護工須有三餐生理時間,護工臨走時也讓隔壁護工代為照看。張某自行食用青團出現噎食狀況,屬于自主行為造成的意外應由其自己負責。
醫院則表示,陪護單位是其通過招標程序選任,醫生在張某發生噎食后第一時間進行搶救,醫院不存在過錯。
法官:未監護進食,護工應承擔主責
據介紹,該案承辦法官向多方了解案件事實,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法官向陪護公司和張某家屬表示,陪護人員應按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老年人在食用青團時本就有卡噎之危險,且張某在康復治療期間身體虛弱,進食時陪護人員應在旁小心協助、看護。
但王某讓張某自己進食,處于無人監護狀態,屬于護理不當,應承擔主要責任。而張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食用青團時亦應謹慎注意,其食用不當導致卡噎,自身應承擔一定責任。
經過法官多輪調解,雙方達成調解方案,被告主動履行了調解書中的義務。
對于該案法官表示,護工等針對老年人的工作背后潛藏著容易被忽視的風險。陪護公司的護理人員對病員應負有審慎的看護義務與注意義務,在發生突發疾病情況時,應盡到相應的救助義務。而病人在進食諸如青團等特殊食物時,也應對食用的安全性和食用量加以判斷。
通訊員 沈高軒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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