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網店銷量秘密的他,栽了|全球今日訊

2023-03-29 12:48:02    來源:揚子晚報    

“刷單”是電商時代的一種不誠信行為,網絡店家付款請人假冒顧客,增加購買點擊量,獲取銷量和好評來吸引顧客。伴隨“刷單”產業興起,一種靠幫網絡店家和“刷手”牽線搭橋的新“職業”出現,即“刷單”掮客。

馮某長年做“刷單”掮客,根據網店要求,為其物色大量虛假購物刷單人員,承擔結算、支付刷單款及傭金的工作,從中賺取一定的傭金。后來,馮某利用這種特殊身份,騙取網絡店家委托其支付的刷單款和傭金償還債務,最終暴露身份,落入法網。

經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馮某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一審判決后,馮某提起上訴。2023年3月14日,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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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刷單”掮客

馮某是廣東人,現年36歲,早年做過一點小生意,虧了不少錢。網上購物興起后,他發現消費者大多會選擇銷售量大的網店,認為可靠有保障。許多網店為了吸引消費者開始雇傭大量“刷手”刷單,制造虛假交易記錄。刷單需要大量“刷手”,網店常常忙于經營沒有精力操作,這種情況讓馮某嗅到了“商機”。

2017年開始,馮某嘗試幫幾個網店拉了一批“刷手”,輕松得了一筆傭金。做了幾單后,他發現這個行當成本小,來錢快,而且需求旺盛,不愁沒單做。自此,他專職干起“刷單”掮客,每個月都有穩定進賬,日子瀟灑愜意。據馮某交代,價值500元以下單子,他每單能提取十幾元傭金,商品價值越高傭金也會水漲船高。“行情好,一年十幾萬收入不是問題。”

“瞞天過海”轉走資金

好景不長。2020年9月,馮某因生意欠下外債,急需資金周轉。情急之下,他對網絡“刷單”的刷單款及傭金動起了心思。2021年1月,馮某主動聯系在網絡平臺經營家具、旅游產品、茶葉及養生產品的林某等人,聲稱可以找網絡“刷手”為店鋪刷單,提高網店的活躍度。談妥價格后,馮某立即聯系“刷手”刷單。“刷手”完成“刷單”操作后,店鋪按約向馮某轉賬。此時,馮某隱瞞了自己債務纏身,意欲用這筆錢款償債的事實,騙取店鋪向其轉賬的刷單款及傭金共計23萬余元。按照慣例,馮某應最遲在五日內將這筆款項向“刷手”進行支付。然而,馮某卻將入賬的資金全部轉走,用以個人償債。

馮某這招“瞞天過海”,打得多個網絡店家措手不及。這一邊,幾十個“刷手”為店鋪刷了單,卻遲遲拿不到傭金,紛紛根據網絡平臺規則向店鋪申請退款,將已支付的刷單款,以退款的形式要回;另一邊,店鋪運營者“刷單”不成,反而損失了大筆刷單款及傭金,只能陸續報警。據了解,這些被害人來自江蘇南通和福建泉州。2021年2月,馮某在廣東被南通警方抓獲。

“我從事的是正當職業”

2021年8月,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馮某提起公訴。開庭審理時,馮某不認為自己是詐騙,僅僅是“民事糾紛”,辯解“可以慢慢還錢”。公訴人則指出:“你明知欠了巨額外債,還主動聯系網絡店家,利用刷單結算的時間差,騙取刷單資金償債,這不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是什么?”同時,檢察官指出馮某將上述錢款用于償債后,立即解散相關微信群聊,店家、刷手均尋他無果,非法占有目的明顯,且其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房產或存款等,根本還不上這筆錢。最終,法院全部采納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

庭審中有個細節讓檢察官吃驚,馮某堅持認為自己從事刷單是正當職業,以此謀生天經地義。檢察官當庭反駁,“刷單”掮客基于網店和“刷手”的虛假交易,在二者之間聯系、服務,和“刷單”同樣違法,談何正當職業!

檢察官提醒虛,假流量能蒙騙消費者一時,卻不能永久奏效。做生意講究誠信守法,靠商品質量賺口碑人氣,這才是經營之道。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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