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子”進價50元一條? 利欲熏心賣假煙累犯被判刑五年|每日熱聞

2023-03-20 05:47:53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不用開店、不用申請許可證,固定渠道、大批量發貨、利潤高,這樣的“香煙”生意吸引了朱某。其實,早在2021年12月,年過六旬的朱某就因賣假煙被判了刑,最終因身體原因被暫予監外執行。經不起高利潤的誘惑,朱某于一年后再次“犯案”。

朱某的假煙生意離不開兩個人——吳某和榮某。吳某是朱某的“供貨商”,兩人相識于旅游。2022年5月,了解到吳某有購買假煙的渠道,朱某便付了10萬元定金,叮囑多發點假煙來。遠在福建的吳某對朱某這樣的客戶既期待又擔憂,期待的是可以從朱某這邊賺錢,擔憂的是不能及時收到款項。為此,吳某安排了自己的老鄉榮某來到朱某身邊,負責協助接收貨、收款、轉賬、銷售。

2022年6月,朱某收到了第一批貨,足足45箱。他將假煙堆放在自己租的車庫里,有“買家”時就去取貨。假的硬中華一條進價48元,朱某售價90元;假的軟中華一條進價50元,售價110元,利潤可觀。眼見“生意”紅火,朱某在第一批貨還沒賣完時就迫不及待地向吳某追訂了第二批貨,一共33箱。

正當朱某沉浸于自己的“宏偉事業”夢中時,殊不知送貨司機已被公安機關掌握。很快,公安機關便順藤摸瓜找到了朱某的“倉庫”。榮某正準備取香煙幫朱某送貨時,被民警當場查獲。朱某和遠在福建的吳某也隨即被抓獲歸案。民警在朱某租用和居住的車庫查獲1900余條“中華”煙,經鑒定,均系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香煙。

刑法規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金額5萬元以上的,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取得許可經營煙草專賣品,非法經營數額5萬以上的,構成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數額25萬元以上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法律規定,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同時構成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朱某等人的非法經營數額超過了25萬元,應當以重罪——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經江陰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吳某被法院以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從犯榮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朱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連同前罪尚未執行完畢的刑期,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檢察官提醒,煙草屬于國家專賣專營的特殊商品,切不可為了看似豐厚的利潤沖昏頭腦,試圖挑戰法律紅線。對于消費者來說,也要端正心態,不應貪圖小便宜而知假買假。對于煙草這類商品,一定要到有煙草經營許可證的正規商家購買。若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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