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2元/位“餐具費”被投訴,揚州一餐廳被罰6000元

2023-03-12 13:34:03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揚子晚報網3月12日訊(通訊員 揚市監 記者 陳詠)在餐廳就餐結賬時,很多人會遇到這樣的情況:賬單上多了一個2元/位的“餐具費”。錢很少,似乎也有收取的理由,多數人并不計較。揚州市市場監管局12日通報一起相關案例,商家因為遇到了“較真”的顧客,被罰款6000元。市場監管部門明確表示,商家的這種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記者了解到,儀征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最近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在餐廳就餐結賬時發現賬單上多了一筆2元/位的餐具費,服務員稱不能提供免費的餐具。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后,趕到該餐廳了解情況。只見該店經營場所消毒柜內有部分筷子、碗碟,但這些筷子為員工使用,而碗碟是用于存放店內食材,未發現有可提供給消費者免費使用的餐具。店內發現大量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餐碟,是該店提供給消費者使用的,需收費,收費標準為餐具加調料2元/份。

執法人員在該店內未發現有餐具收費相關提示信息,手機掃碼點餐二維碼頁面內也無餐具收費提示信息。執法人員表示,商家錯在未以顯著方式向消費者明示所提供服務項目。比如可以以海報或字條等形式顯著告知消費者。此外只提供收費的消毒餐具,沒有免費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餐具供客人選擇。該店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規定:餐飲業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向消費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數量和規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費用。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裝收費餐具的經營者,應當同時提供免費餐具供消費者選擇。

市場監管部門表示,違反相關規定,除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停業整頓。對于這一事件,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餐飲業經營者杜絕捆綁銷售和強制交易,消費者如遇到餐館不提供免費餐具,或沒有事先告知買單時強制收費的,記得保留證據,事后可撥打12315投訴。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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