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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第十個“世界野生動植物日”來臨之際,洪澤湖畔老子山鎮,一件非法獵捕案件正在公開審理,洪澤區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群眾和學生代表等旁聽庭審。
2021年11月,被告人王某某等7人多次在洪澤區老子山鎮洪澤湖水域使用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高毒“克百威”(呋喃丹)成分餌料非法獵殺綠頭鴨、白骨頂雞、雉雞、斑雞、黑水雞等國家“三有動物”。
“克百威屬淘汰類高毒農藥。對人、畜、禽、水生動物的毒性高,持續期長,對鳥類危害性最大,并且在鳥類體內分解速度慢,若人類食用被呋喃丹毒殺的鳥類后,也極可能發生二次中毒,嚴重危及人類生命健康。”庭審現場,洪澤區檢察院特意邀請專家到庭對克百威危害、毒殺野生動物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進行闡釋。
庭審現場,檢察官認為被告人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且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故要求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以及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盱眙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當庭宣判,分別判處王某某等7名被告人拘役三個月十五天至有期徒刑九個月不等刑罰;同時判令7名被告人承擔生態修復費用合計77200元。
洪澤湖是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洪澤湖野禽在生態、遺傳、社會、經濟、科學及審美方面對可持續發展和人類福祉具有較大意義。庭審結束,檢察官通過以案釋法的形式,向社會傳遞保護洪澤湖野生動植物的理念。
“希望全社會和每個人都從我做起,做到不濫食野生動植物,發現亂捕、濫獵、亂采、濫挖、非法經營野生動植物的不法行為,要向有關部門積極舉報。積極參與并倡導身邊的親人、朋友共同參與野生動植物保護公益行動,為保護野生動植物作出貢獻,促進人與野生動植物和諧相處。”庭審旁聽結束后,全國道德模范、全國勞動模范、洪澤區郵政分公司老子山支局局長兼郵遞員唐真亞說。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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