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結婚后竟然盜竊家中財物“跑路” 女子屢次“騙婚”數罪并罰領刑七年_熱消息

2023-02-14 19:32:07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片)

揚子晚報網2月14日訊(通訊員 錢興昌 秦曉微 記者 劉瀏)因無錢支付自己的高消費,竟想通過婚姻介紹所采取“廣撒網”策略,若有優質男性就結婚,若未中意,便以結婚為名詐騙他人財物。日前,被告人施某因犯詐騙罪、盜竊罪,經江蘇省啟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依法被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

2019年12月,家住啟東的陸某通過當地的婚姻介紹所認識了施某,二人不久確定了戀人關系。四個月后,二人在親友的祝福下訂婚,陸某給了施某彩禮4萬元和1280元紅包,豈料訂婚后沒幾天,施某便將陸某聯系方式拉黑,所得彩禮錢款等很快被其揮霍一空。

察覺受騙的施某很快報警,2020年3月11日啟東市公安局立案調查,施某到案后如實供述其假借戀愛、結婚名義詐騙陸某財物的犯罪事實。2020年3月12日,公安機關對施某取保候審。

孰料施某并未受到教訓,接下來施某又通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了當地的洪某,并很快在當年4月30日與洪某登記結婚,并與洪某母親黃某共同生活。誰知,施某婚后仍覺得婚姻不幸福準備離婚,便趁婆婆黃某不在家時,從黃某的衣櫥中竊得黃某儲蓄存折七張以及黃某身份證,同日便去銀行將存折上的19萬人民幣取出,并自此離開洪某家中,不久便將錢款用于買車、購買生活用品等再次揮霍一空。

然而,在外逍遙的施某并未就此收手。2021年4月,施某再次通過婚姻介紹所認識顧某,確定關系后以父親住院急需用錢等理由騙取顧某15000元。隨后的一兩個月間,施某又以相同手法詐騙蔡某、姚某二人,合計下來施某4次騙取他人財物共計10萬余元。

施某在取保候審期間無故傳訊不到案且再次作案的行為很快引起了公安機關的注意,2022年5月31日,在逃的施某被公安機關于常州抓獲歸案。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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