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追訴時效期限怎么算?法定追訴時效期限是多久?

2023-06-01 11:27:02    來源:法制網    

一、

治安追訴時效期限怎么算

治安追訴時效期限的計算是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二、

法定追訴時效期限

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各國對追訴時效規定不一,最長的達30年,最短的僅3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如果20年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三、

交通肇事罪的追訴時效期限是多久

交通肇事罪的追訴時效為10年。找法網提醒您,根據法律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不再追訴,而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為七年以上,所以追訴時效為10年。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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