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報案不受理怎么辦?報案后警方立案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2023-06-01 09:11:11    來源:法制網    

一、

公安報案不受理怎么辦

公安報案不受理的辦法如下:

1.提出復議申請

如果控告人對不予立案的決定表示不服的話,是可以進行復議申請的。

2.申請評審

要是控告人對復議決定表示有異議的話,則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往后推的七天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進行申請復議。根據法律規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也必須在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的七天之內,結合實際的情況依法作出決定。

3.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訴訟請求

控告人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決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級檢察院提起申訴。

二、

報案后警方立案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報案后警方立案需要滿足如下基本條件:

1.事實條件,即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實,是指有被客觀、真實的證據所證明的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預備、實施、未遂、中止和既遂。找法網提醒,這不意味著證實犯罪的證據需要確實充分,但也不應是辦案人員憑估計、猜測得出的結論。

2.法律條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立案追究的行為,必須是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罰應罰性的行為,只有當這種犯罪事實確需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時,才予以立案。

3.屬于該機關管轄范圍

三、

報案后有立案告知書多長時間才能有結果

報案后有立案告知書多長時間才能有結果需要根據案件具體的情形來決定。一般的刑事案件從立案到判決需要四五個月的時間,如果案情復雜時間可能會長一些,有的長達一年多。在偵查階段,一般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找法網提醒您,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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