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3月21日訊(通訊員 葛明亮 金盛 記者 劉瀏)2022年3月18日,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對劉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案提起公訴,同批起訴的共有15個同類型案件。據介紹,該院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紐帶”作用,全力推進“繁簡分流”辦案模式提速增效,效果明顯。
2021年12月,被告人劉某某飲酒駕車在某小區倒車時,所駕車碰撞停放在小區門口停車位上的轎車,導致兩車不同程度受損。劉某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經鑒定,劉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98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犯罪事實簡單,適用法律明確,像劉某某這樣的危險駕駛案件,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一年要辦700多起。“如果按照以往的辦案流程,一個醉駕案件在檢察環節從受案到移送起訴需要10天。”崇川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金麗介紹,“簡單案件占用大量司法資源”現象困擾司法部門多年。“檢察機關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成立后,從立案到判決,刑事訴訟所有環節都優化整合,同類案件有了統一執法規范,每批危險駕駛案件辦案周期縮短一半。”
“以往起訴書都是羅列式陳述,”金麗特別指出劉某某起訴書很“特別”:“一張表單,只列舉基本情況、指控事實、指控理由、量刑建議,不再列舉律師辯護等信息。”這樣的“精簡”細節在辦理劉某某危險駕駛罪案件中處處彰顯:劉某某在公安偵查環節被集中告知權利義務,在案件移送檢察、法院后無需再重復告知;檢察機關指導公安機關“要素式”審查劉某某主體身份、血液酒精含量、機動車類型及用途、車輛行駛的時空環境等11條證據,簡明扼要;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按照可能不起訴、可能判處緩刑、可能判處實刑不同處理結果,分類批量受案;劉某某案件與同類危險駕駛速裁案件同批訊問,同批起訴,同日開庭。
“案件辦結期限大幅縮短,當事人少跑腿省卻訴累,寶貴的司法資源得到優化配置。”在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檢察長孫亞看來,新型辦案模式能夠迅速推行得益于檢察機關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設立密不可分。“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發揮了監督、協作雙重實效,監督公安機關按時辦結案件,監督法院提升審判效率,同時協調刑事訴訟辦案各個環節,打通所有妨礙一體化辦案的“腸梗阻”,將司法機關合力有機捏合在一起。”孫亞介紹,目前崇川區檢察院在南通市區道交刑事案件速裁中心設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檢察院抽調專業化辦案組入駐辦公,使得訊問、審查、開庭無縫對接,刑事訴訟流程高效便捷,辦案速度、質量都有保障。
“本來以為要為這個案子跑斷腿,沒想到只跑了一趟檢察院,不到一個小時就完成訊問、具結、法治教育。”這樣的速度,被告人劉某某有點“不敢相信”。這之前,根據道交刑事案件快速化辦理模式,她已在檢察機關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表示認罪悔罪。按照速裁辦案程序,判決將在十日內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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