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補種的楊樹
揚子晚報網3月10日訊(通訊員 ?周佳蕓 侯健東 ?記者 朱鼎兆)“今天,你們為期一年的補植復綠義務正式履行完畢。經核查,你們所種植的樹木目前長勢良好,成活率已遠超85%,達到驗收標準。在盱眙縣法院及其他相關單位的共同監督見證下,正式將你們補植的樹林移交至泗洪縣徐洪河河道管理所。”9日上午,盱眙縣法院聯合泗洪縣法院、檢察院、司法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泗洪縣朱湖鎮(補植復綠生態林所在地)共同舉辦生態復綠管護協作協議會簽暨生態公益林交接儀式。
三被告人被法院責令補種1130棵楊樹
原來,在2020年8月,盱眙法院洪澤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先后公開開庭審理了兩起濫伐林木案和一起盜伐林木案。被告人馬某非法采伐楊樹22棵,被告人孟某非法采伐楊樹、柳樹及部分楝樹共計52棵,被告人向某非法盜伐楊樹76棵。盱眙法院在對被告人科處刑罰的同時,分別責令馬某于判決生效后補種楊樹110棵、孟某補種楊樹260棵、向某補種楊樹760棵,并負責養護一年,養護期滿驗收成活率需達到85%以上。
被告人補植的樹林移交給泗洪縣徐洪河河道管理所
一年來,盱眙法院協同泗洪縣相關職能部門多次往返補植現場,查看樹木成活長勢情況,監督被告人完成補植復綠工作,并為其提供種植專業技術指導,經過三百多個日夜的努力,千余棵楊樹逐漸長成,迎來了驗收之時。在宣布了被告人補植復綠林木成活率驗收報告后,盱眙縣法院與泗洪縣法院、檢察院、司法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5家單位,共同監督被告人向泗洪縣徐洪河河道管理所移交補植復綠林木,并簽署了《生態復綠管護協作協議》長期機制。這是盱眙縣法院與泗洪縣相關部門協同保護和治理轄區生態環境的又一重大舉措,也標志著洪澤湖流域生態公益林保護工作開啟了新的篇章。活動結束后,盱眙法院干警還向現場群眾發放了《小案例 大課堂》、《洪澤湖地區常見重點保護鳥類名錄》等普法宣傳手冊,并通過典型案例進行宣講,切實增強群眾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
被告人補植的樹林移交給泗洪縣徐洪河河道管理所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盱眙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盱眙法院將繼續堅決執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推進司法審判深度融入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凝聚形成“司法審判+檢察監督+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協同推進洪澤湖流域生態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打響“守護大湖境美”司法品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綠水青山白云中感受到自然之美、生命之美、法治之美。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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