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市民王先生在網上定制“洗衣伴侶”,收到貨后卻發現“貨不對板”,退貨時遭遇賣家拒收,所花費的2600多元也索賠無門。無奈之下,王先生將賣家訴至法院。近日,儀征市人民法院發布該網絡買賣合同糾紛典型案例。
私人定制卻發現“貨不對板”
2020年10月,王先生打算定制一件陽臺“洗衣伴侶”,他發現網上也可以“私人定制”,不僅比線下價格低,款式的選擇也更多一些。
王先生對比幾家店鋪后,在天貓的某旗艦店定制了一件“洗衣伴侶”。在該商品的詳情頁,賣家明確承諾,“退貨由賣家承擔運費”。王先生確定好了款式,并將尺寸一并發給了賣家,共支付了2600余元。
近半月之后,“洗衣伴侶”終于到貨了,但王先生簽收之后驗貨時卻發現,收到的產品尺寸與之前溝通確認的尺寸嚴重不符,無法進行安裝,自家裝修進度也受到了影響。
王先生與賣家溝通,表示需要退貨。賣家同意退貨,但同時向王先生表示,“退貨需要您自行聯系物流”。
為將貨物安全寄回,幾經輾轉,王先生終于說服了儀征一家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員,要求物流公司采取保價的措施后進行托運。
賣家以商品有破損為由拒收
本以為將“洗衣伴侶”寄出后就可以退貨退款,王先生每天盯著物流信息,卻發現賣家根本沒有簽收。王先生多次聯系商家,發出的信息卻只是“已讀”,沒有任何回復。
經過購物平臺客服提醒,王先生聯系了托運的物流公司,被告知寄回的商品正在該物流杭州轉運站“睡大覺”,“商品早就送到賣家那了,但是被拒收了。”賣家拒收的理由是“產品有破損,無法二次銷售”。
“明明承諾退貨運費由你承擔,而且我在退回時還對商品進行了保價,你可以向物流公司或者保險公司索賠啊,怎么能隨便拒收呢?”王先生要求天貓平臺介入協調未果后,撥打了12315消費者熱線維權,但當地消協表示無法與商家取得聯系,建議王先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無奈之下,王先生只好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某商家退還貨款2600余元,并承擔裝修誤工損失10000元。
法院判決商家承擔全部責任
日前,儀征市人民法院審理該案。法院認為,被告未按照與原告約定的樣式及尺寸生產制造“洗衣伴侶”,原告有權要求被告更換與重作。在原告向被告提出退貨與重作要求時,被告予以推諉。由于被告的違約行為耽誤了原告裝修房屋的工期,原告有權通知被告解除與其簽訂的網絡買賣合同,并要求退還貨款。
被告在商品銷售網頁明確承諾,退貨由其承擔運費。原告將“洗衣伴侶”退還,并進行了保價,即在退貨運輸途中發生遺失、毀損等意外情況原告不承擔責任,可由支付運費方的被告向某物流公司和承保運輸險的保險公司索賠。因此,被告以“洗衣伴侶”有破損而拒收無理,應視為被告已經收到原告退還的“洗衣伴侶”,被告應承擔造成本糾紛的全部責任。
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解除王先生與賣家某公司之間的網絡買賣合同,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被告賣家某公司返還王先生支付的貨款2600余元,并賠償王先生誤工損失400元。對王先生提出的因延誤工期造成其多支付裝修工人工資近萬元的損失,因未提供相關證據,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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