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檢察機關監督破產案件 申請破產15年后,供銷社“起死回生”

2022-03-01 14:09:41    來源:揚子晚報    

揚子晚報網3月1日訊(通訊員 徐云剛 孟婧 記者 劉瀏)“最近經常來這里買菜,離家近,品種多,還實惠!”2月21日,當灌云縣檢察院的干警們回訪灌云縣南崗供銷合作社時發現,原有的庭院已被租賃改建成農貿市場,前來采購的居民絡繹不絕。而此前15年,這家供銷社一直深陷困境,破產清算久拖未結、勞動權益糾紛不斷……

灌云縣南崗供銷社始建于1958年,屬于集體所有制企業,一度是群眾眼里的“香餑餑”,但隨著市場經濟的運行逐漸失去發展優勢。該社黨委副書記、主任王輝介紹,由于缺少正常經營和收益,南崗供銷社有段時間甚至靠出售企業資產支付退休人員工資和職工的養老金、失業金,逐年虧損漸漸處于“半癱瘓”狀態,“社有資產僅剩部分房屋用于出租,但在小城鎮開發進程中,供銷社20間臨街門店被拆除,更加劇了虧損。”

2006年4月17日,南崗供銷社因資不抵債向灌云縣法院申請破產。如何處理該案陷入兩大困境:一邊是主管部門縣供銷總社想積極保留企業,另一邊是該供銷社可分配財產與職工期盼存在落差。何去何從?這一僵局持續長達15年。

2021年初,灌云縣檢察院在破產案件監督領域創新工作機制,聯合縣法院會簽《關于建立司法聯動保障破產工作規范運行機制的意見》,對南崗供銷社破產案件共同進行深入研究。“我們最終認為,南崗供銷社長期服務于鄉村經濟,當前在農產品產銷對接、生產資料供應等方面有存續下去的實際需要,各破產債權人也有和解清償的意愿,且保留基層供銷社也符合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服務‘三農’的政策需求。”灌云縣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委會專職委員陶亞明說。

法檢兩院案件承辦人耐心向各方當事人講清和解與破產的利弊,同時指導供銷社與債權人代表就破產民事和解事宜進行討論。雙方互相讓步,達成民事和解協議,并制定和解協議草案。經過多方聯系,南崗供銷社將閑置庭院出租改建成農貿市場,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同時,檢察監督的介入也打消了債權人的顧慮,讓債權人建立起挽救債務人的信心。

去年11月26日,南崗供銷社向法院提交民事和解申請及和解協議草案。法院主持召開債權人會議,檢察院應邀派員監督,《和解清償方案》獲債權人會議一致表決通過。2021年12月7日,法院裁定認可債務人與全體債權人達成的民事和解協議,終結南崗供銷社破產程序,實現各方權利人“多贏”,有力維護了地方發展穩定大局。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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