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繼母虐童案受害孩子去世,年僅10歲10個月

2022-02-21 19:27:06    來源:揚子晚報    

2月20日凌晨,渭南繼母虐童案受害孩子鵬鵬在醫院去世,年僅10歲10個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護工處得知,遺體將于明天上午火化。她告訴記者,鵬鵬是因久病在床造成器官衰竭而去世,這些年來,生父和其家人始終陪伴著孩子,總來醫院看望,“鵬鵬去世后,他也來過,他一直都很后悔。”

護工說,自從事情發生后,鵬鵬一直在接受康復治療,吃飯靠流食,不能說話,“在床上躺久了,器官衰竭,老是脹氣,醫生說過,(身體)體征雖然平穩,不過隨時都有生命的危險。”

但她沒想到孩子會這么突然離開,講到這里,她嘆了一口氣說到:“(19日)夜里突發狀況,我發現后就趕緊去叫醫生,沒搶救過來。”

此前報道

鵬鵬繼母被判16年,生父被判3年

2017年3月,陜西渭南發生一起虐童案。年僅6歲的鵬鵬遭繼母孫某虐待,造成顱骨損傷,被送往醫院救治,一直昏迷。經鑒定,鵬鵬構成重傷一級。

后檢方以虐待罪、故意傷害罪對孫某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為,孫某在與繼子鵬鵬共同生活期間,多次以“不聽管教”等理由,對鵬鵬采取繩索毆打、電線捆綁、罰跪等虐待,致鵬鵬全身多處受傷。在案發時,鵬鵬75%的顱骨被打碎,視網膜被打脫落極可能永久失明,雙膝被打變形極可能永久無法站立。

2018年10月,渭南市臨渭區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及虐待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16年。法院認為,孫某采用捆綁等方式,對被害人長期實施虐待,其行為已構成虐待罪,孫某還構成故意傷害罪。

另外讓許多人關注的是,事情發生后,鵬鵬的生父趙某一直處于失蹤狀態,直到2019年1月11日,趙某在成都被警方抓獲歸案。六個月后,鵬鵬生父趙某被控虐待罪、遺棄罪一案,在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庭審中鵬鵬生母當庭向法院提交了諒解書,希望法院對趙某輕判。趙某也表示,愿意用余生去贖罪,若被釋放,一定不會再次逃跑。鵬鵬生父趙某在庭審中多次痛哭,對起訴指控的事實和罪名不持異議,但庭審中多次表示自己對繼母孫某的虐待行為不知情。趙某還對自己離開醫院失蹤近兩年的情況做了解釋,他說是因為輿論壓力太大,自己百口莫辯,無法承受。

2019年12月,鵬鵬生父被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被以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三年。

鵬鵬繼母

律師分析

未成年人遭遇家庭暴力絕不僅是“家務事”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告訴記者,虐待罪的主體,只要是家庭成員都可以,不以有無監護權作為標準,“監護的本意是保護好未成年,如果監護人借此戕害被監護人,則量刑可酌情從重。”

丁金坤表示,《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包含“家庭暴力”相關內容的規定。家庭暴力的對象,通常是老幼以及女性配偶,未成年被虐待的比例不低。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律師藍天彬認為,家庭暴力除了涉嫌虐待罪,也有可能同時涉嫌故意傷害罪等。《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他認為,未成年人遭遇家庭暴力絕不僅是“家務事”,而是需要社會廣泛關注、加以重視的事情,要全方位地保護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發現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控告。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陳勇

見習記者 ?孫慶云

校對?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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