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要誠信 簽訂合同應履行

2022-02-21 10:22:14    來源:大洋網    

大洋網訊 原本歡歡喜喜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不料業主卻缺乏誠信意識,遲遲不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向抵押銀行申請提前償還貸款手續。日前,本案歷經一審、二審均認定業主沒有基本的誠實信用意識,違約主觀惡意明顯,對違約負有全部過錯,為此判決解除購房合同,業主向買家返還定金、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中介服務費。

2019年11月,廣州市花都區某樓盤188房登記為李雷(化名)單獨所有,該房屋抵押給花都區某銀行貸款58萬元。

2020年4月,李雷(賣方)與韓梅梅(化名,買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于當天支付定金10萬元。合同約定:李雷向韓梅梅出售188房,并于7日內向抵押銀行申請提前償還貸款手續。

2020年8月,李雷未在期限內還清銀行貸款,致雙方無法在約定時間內進行交易過戶。按原合同約定,李雷已違約,韓梅梅有權追究違約責任。但由于雙方均同意繼續交易,便簽訂《房屋買賣補充協議書》重新約定涂銷抵押及辦理過戶登記的最遲日期。

然而,2021年1月,李雷在重新約定的最遲日期內仍未涂銷抵押登記。韓梅梅為此訴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補充協議書》,并要求李雷返還定金、支付違約金及賠償中介服務費。

花都法院一審確認韓梅梅與李雷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補充協議書》解除,李雷向韓梅梅返還定金、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中介服務費。李雷不服提起上訴,本案經廣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根據《房屋買賣補充協議書》,李雷在重新約定的最遲日期內未辦理抵押涂銷手續,且至韓梅梅起訴后,仍未辦理抵押涂銷手續,屬于消極履行合同,已致房屋買賣合同的所有權轉移的主要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韓梅梅起訴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補充協議書》符合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所以法院確認韓梅梅與李雷簽訂的以上文件解除。

李雷收取韓梅梅定金10萬元,在《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后,其已不具有占有定金的合同依據,應向韓梅梅返還。韓梅梅主張李雷返還定金、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中介服務費具有事實、合同及法律依據,應依法支持。

“每一位公民在行使民事權利時,都應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苯涋k法官提醒廣大市民群眾,在進行房產交易時不應存有僥幸心理,而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如果一方出現不誠信行為,不遵守合同約定,守約一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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