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2月11日訊(通訊員 江公宣 記者 梅建明)發生事故后,一般來說,短暫的路面停留不可避免。但出事一方應該及時進行避險,或者于車后規定距離放置警示標志,以防發生二次事故。這不,有的司機或因觀察失誤,或來不及處理,因而引發二次事故不在少見。
近日,在上班早高峰期間,南京江寧秣陵交警中隊接到報警,稱在轄區銀杏湖大道由西向東往秣陵方向路段,發生了一起兩車追尾事故。
接到報警后,該中隊的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到達現場后民警發現,兩輛事故車一前一后停在道路最右側車道。而在現場的后方,還有一輛車停在旁邊,也是此次事故中的車輛。
據事故中的棕色小型轎車駕駛員王某陳述,他駕車行駛到銀杏湖大道時,發現前車開始減速,便趕緊踩了剎車。但因路面濕滑,車輛不受控地撞上了前車SUV越野車。
然而,就在兩人下車準備看看損失情況,并對現場進行警示時,又一輛小轎車駛過來,追尾了棕色小型轎車。該車司機稱,因為上班車多,他沒有注意到前方兩車停下來了,結果就撞上了。
對于該起事故,秣陵交警對現場勘查后認定:棕色小型車駕駛員王某對其前車負全部責任;前車駕駛員無責任,而最后一輛車對王某的車輛負主要責任。
交警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遇到路面濕滑時,行車時一定要集中精力、緩慢行駛,隨時觀察路邊情況,遇到坑洼積水、路面濕滑或結冰時,要減速慢行,與前方和來往車輛保持安全車距,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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