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在指間,文明留心間。”2月10日,在南昌市東湖區豫章街道聆江社區沿江花園小區,一場別開生面的生活垃圾分類實操巡講活動正在進行,眾多居民熱情參與。去年7月,《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獲全票通過,將于3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我省垃圾分類工作邁入法治化新階段。
為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工作的濃厚氛圍,實現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全程分類、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的目標,2月10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舉行省級巡講團出發儀式,同時在南昌市啟動首場宣講活動。
現場巡講 實現人人要行動
垃圾分類作為人們生活的新時尚,隨著分類工作不斷深入,人們愈發意識到垃圾分類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大家共同完成。在實操巡講現場,專家們采取通俗易懂、深入淺出的講解方式,通過多維度講解、專題解讀,讓街道、社區的干部群眾全面理解并準確掌握《條例》的要義。
“好的習慣重在養成,貴在堅持。專家的宣講,讓我們受益良多。”在垃圾分類實操現場,居民李杜華在引導員的指導下,細致地將垃圾分門別類投放。
省住建廳城管處處長汪源林介紹,南昌之前作為全國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城市之一,基礎比較扎實。此次巡講內容主要圍繞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相關政策講解、《條例》解讀、分享交流生活垃圾分類實操工作和經驗3個方面展開,內容豐富,層次分明,具有很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和操作性。
下一步將組建垃圾分類志愿者服務團隊,并將持續鼓勵轄區居民爭做垃圾分類宣傳員、引導員,實現人人要行動、家家要參與,讓垃圾分類蔚然成風,讓大家成為綠色發展的推動者和美好環境的受益者。
源頭減量 少用一次性用品
“推進垃圾分類,前端減量是關鍵,大家不但要學會分類投放垃圾,還要踐行光盤行動、減少過度包裝,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在源頭上減少垃圾的產生。”巡講中,省住建廳相關部門負責人說,《條例》共十章六十九條,對規劃建設、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社會參與、監督管理、農村生活垃圾管理、法律責任等都做出了明確規定。
《條例》第一章第九條明確提出“碳減排”工作,是首次在省級垃圾管理立法中提出垃圾分類“碳減排”要求。
《條例》中還明確,未按照要求將生活垃圾投入對應容器的,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收集、運輸單位隨意傾倒丟棄遺撒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滲濾液,最高罰款50萬元。
設施建設 走在全國前列
汪源林說,我省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建設走在全國前列。目前,我省已建成30座垃圾焚燒發電廠,日處理生活垃圾能力3.1萬噸,超出全省每日生活垃圾3萬噸的產生量,可實現資源化利用處理。
據介紹,新式的垃圾焚燒設施安裝了專門的顆粒物收集裝置,將大大降低二次污染的產生。
到2025年,我省不斷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日處理生活垃圾能力3.6萬噸。全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閉環體系基本建成,法規約束機制基本建成,城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體系運行良好,垃圾分類氛圍日益濃厚,人民群眾垃圾分類習慣初步形成,從而促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在全國勇爭先、做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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