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月30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郎偉超) ?雨夜,南京高速二大隊交警在二橋高速巡邏時,發現一起機動車碰擦事故。見當事雙方滯留在原地,交警當即上前,要求所有人員先撤離到護欄外。此時,車流不斷,噪音很大,交警大聲呼喊,告訴駕乘人員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最大限度減少了二次事故風險。
根據南京高速二大隊此前的接處警統計,發生輕微碰擦事故后,約有60%的駕駛人未立即采取正確處理措施,既導致了后方車流緩行,又帶來了二次事故風險。根據統計,事故現場主要常見三種錯誤行為:一是未第一時間報警,而是先打給保險公司;二是駕駛人及乘客滯留于行車道進行交談、爭執,或者為了“保護現場”,拒不將車輛駛入應急車道停放;三是長時間坐在車里等待交警,或自行檢查車輛狀況。
高速交警提醒,春運期間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交通事故,一定要做到: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具體為:高速上發生交通事故后,對于輕微事故,人員無受傷或者受傷輕微時,車輛可以移動的,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慢慢將車輛靠邊至應急車道,短暫停下互留聯系方式后前往交警大隊處理。如果高速車流較大,不具備靠邊條件時,請立即引導事故車輛一起前往最近服務區或收費站再進行處理。
如果發生事故后車輛無法移動,首先,應立即打開車輛的危險警示燈(即雙閃燈),如果在夜間還需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之后,車上人員要立刻安全轉移至道路右側護欄外。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駕駛人還須在車輛后方來車方向至少150米外設置警示標志,再撥打110或122報警。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剎車距離較長,在放置警示標志時除了拉開足夠距離外,還請注意將警示標志反光面正對后方來車。
校對 徐珩
熱門
聯系我們:52 78 229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豫ICP備17019456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