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不能“嫌貧愛富” 切實維護好教育公平

2021-09-13 14:17:20    來源:光明網    

近日,山東省菏澤市經濟開發區多位家長反映,他們居住的小區原本對應的學區為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但在報名時,校方以他們的房產“套內面積不足60平”為由,拒絕了他們的入學申請。經過輿論曝光發酵后,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介入,據稱“目前該小學學區內適齡兒童的入學問題在不同校區已經全部得到解決。”

對當事人而言,入學問題得到解決,無疑是令人欣慰的結局。但這個話題短時間引爆輿論,足以說明事件的公共性,其有效解決絕不應止步于從表面熨平當事人和公眾的情緒。“套內面積不足60平不能入學”,是將入學資格與學區房面積關聯起來,而學區房面積從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家庭的財富和身價,這相當于給入學權利人為劃定了一條財富資格線,難怪有評論怒詰:“學校招生豈能‘嫌貧愛富’”?

義務教育當然不能“嫌貧愛富”,這個大原則相信無人反對。但是,落到每一個具體的生活場景中,卻不一定那么容易抉擇。比如前文提到的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是當地最優質的教育資源。近年來,因棚戶區改造及城市化進程加快,該校學區范圍內適齡入學兒童急劇增加,學位嚴重不足。該校遂按條件劃出優先順序,首批解決戶口、房產均符合要求的。這種處理方式本無可厚非,但該校最終將“房產符合要求”這一規定,細化解讀為“本學區范圍內產權完全屬于兒童直接監護人的成套住宅(指由若干臥室、廚房、衛生間、客廳等組成的供一戶使用的房屋,一般套內面積不小于60平方米)”。由此才引起了前文所述的矛盾。

顯然,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如此劃定入學資格,其背后的邏輯,是在優質教育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將住房面積大小作為入學先后的衡量條件。這無疑逆情悖法。從原則上說,衡量是否具有入學資格的唯一判準應當是是否實際居住,只要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實際居住在學區范圍內,就應當享有同等的入學機會,哪怕是租房也應保障其入學權利。

這就是說,房屋的居住屬性才是評定入學資質的判定標準,其他如房產面積大小、家庭資產多寡、家長職位高低等,都不應成為決定入學資格的排序指標。當然,如果教育資源不足、學位緊張,可以通過搖號等機會更加公平的舉措進行資源配置,同時統籌做好向周邊其他學校推薦入學等配套的政策安排。

教育公平是社會的底線公平。所謂底線,就是最基本的公平、托底的公平。如果在起跑線處就劃出三六九等,顯然有違教育公平的真正內涵。最近,北京、上海、廣州等多地都在促進教育公平上下大力氣,出實招,謀長策,比如進一步落實“租售同權”、探索實施“教師輪崗”、集中整治校外培訓等等,這些舉措都是在回應社會對教育公平的期待。

教育公平人民共享。當此之時,應當對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全體教育行業從業者提個醒:維護教育公平,是大家共同的責任;只有切實維護好教育公平,才能讓每個人擁有人生出彩的機會。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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