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建立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信用信息庫

2021-08-25 13:52:17    來源:大洋網    

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資源交易活動將開展信用評價并納入規范化管理。8月24日,15屆15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廣州市將進一步加強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增強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誠實守信、依法交易意識,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建立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信用信息庫

《管理辦法》規定,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會同行業行政監督部門實施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開展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的日常工作。各行業行政監督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各自領域、行業信用評價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依據全國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和標準數據規范,建立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信用信息庫,并負責運行管理和維護。

據悉,《管理辦法》所稱公共資源交易指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資源交易活動。《管理辦法》所稱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包括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招標人、采購人、出讓(轉讓)人、委托人等項目發起方;招標代理機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等中介代理和服務機構;投標人、供應商、受讓人、競買人等項目響應方;評標評審專家等。

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自然資源交易先行開展信用評價

《管理辦法》規定,在政府采購、工程建設招投標、自然資源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先行開展信用評價工作,使用信用評價結果,并逐步推廣至公共資源交易全領域。信用評價來源信息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市場信用信息和跨區域信用信息。

信用評價所使用的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各級行業行政監督部門產生的守信信息、失信信息、提示信息,以及其他按規定可適用于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信息。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與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對接,實現信用信息數據共享。

信用評價所使用的市場信用信息,來源于廣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或者相關行業行政監督部門記錄的與交易行為相關的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信用信息,包括信用承諾、交易行為和履約評價三個方面。市場信用信息有效期3年。

評分細則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

《管理辦法》規定,根據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的公共信用信息、市場信用信息、跨區域信用信息以及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參與的行業,對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分行業進行信用評價。

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會同行業行政監督部門、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制定信用評價評分細則,明確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的信用評價范圍、評價指標、評分原則等,信用評價評分細則通過廣州公共資源交易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管理辦法》規定,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根據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和評分細則建設信用評價系統,對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開展評價。信用評價實行每日一評、動態管理,評價結果采用百分制。還規定,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首次進入廣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時,若尚未歸集到任何信用信息,其每項評價指標分值取基準分。

每日公布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信用評價結果

對符合國家有關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中禁止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懲戒措施的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禁止其參與所涉領域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每日將前一日的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信用評價結果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門戶網站和廣州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可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門戶網站和廣州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自主查詢。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監控體系,完善信用信息保護和網絡信任體系,采取必要技術措施,做好數據安全防護工作。

有異議可以向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反映

《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反映,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當自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并答復。信用評價來源信息與事實不符且影響公共資源項目交易結果的,由各行業行政監督部門依法處理。其中,法律法規規章對涉及項目交易結果的處理時限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以上所反映的情況,經查證屬實的,應如實糾正信用評價結果并公告調查處理結果。

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發起方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可查詢并使用依法主動公開的項目響應方、中介代理和服務機構的信用評價結果。

鼓勵將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參與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評分依據

《管理辦法》規定,鼓勵項目發起方在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使用項目響應方的信用評價結果,適用范圍如下:將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參與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評分依據,信用評價結果占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評標(評審)分值的比例范圍由項目發起方明確,并在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招標文件)載明;

對信用評價結果較優的項目響應方降低或取消投標保證金。

鼓勵行業行政監督部門在編制本行業交易標準文本中增加使用信用評價結果的條款供項目發起方選擇,條款應包括使用信用評價結果的時間節點、權重比例等。鼓勵項目發起方在選擇中介代理和服務機構時優先選擇信用評價結果較優的中介代理和服務機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信用評價結果較優的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提供優先辦理等激勵措施。

行業行政監督部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和使用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或未依法履行職責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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