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社局近日發布《關于取消養老待遇收入和享受養老待遇兩項證明的通知》,指為方便廣大退休人員,取消養老待遇收入和享受養老待遇兩項證明。
根據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取消《養老待遇收入證明》《享受養老待遇證明》。2021年8月31日前已提交有關事項辦理申請的,社保經辦機構及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按規定繼續提供相應服務。
取消《養老待遇收入證明》《享受養老待遇證明》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通過市政務信息共享平臺部門間數據共享或者核驗退休證、銀行打印的養老金發放流水明細等方式進行核查。
記者了解到,過去在一些情況下,比如申請保障性住房或申請低保待遇,需要用到《養老待遇收入證明》,證明取消后,相關部門可通過數據共享進行核查,無法共享的單位也可通過銀行打印的養老金發放流水明細進行核查。而有時候退休人員參加旅游,也可能被要求提供《享受養老待遇證明》,證明取消后,可通過提供退休證進行核查。
熱門
聯系我們:52 78 229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豫ICP備17019456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