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暑期托管不能變成“第三學期”

2021-07-15 09:49:19    來源:中國教育報    

“為滿足廣大家長需求、解決學生暑期‘看護難’問題,引導和幫助學生度過一個安全、快樂、有意義的假期,一些地方和學校在黨史學習教育中,主動擔當,推出了暑期托管服務。這是減輕家長負擔、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創(chuàng)新舉措,是加強教育關愛、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的有益探索。”在7月13日教育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說。

開展暑期托管服務有哪些基本原則?要如何辦好?

以看護為主,確保學生得到充分休息

近期,北京、江蘇、山東等地發(fā)布了將由教育部門開辦面向小學生的暑期托管班的舉措。公辦托管班究竟應該如何辦,場地、師資、經費如何解決,托管服務質量如何保障,成為家長和社會關注的焦點。

“教育部在日前印發(fā)的《關于支持探索開展暑期托管服務的通知》中明確,暑期托管服務應遵循學校主動、社會參與、教師志愿、學生自愿、公益普惠等基本要求,同時對服務內容、保障條件等也提出了明確意見,重點回應了近期社會關注的幾個關鍵問題。”呂玉剛介紹,一是鼓勵學校積極承擔。《通知》提出,從本地實際出發(fā),鼓勵有條件的學校積極承擔學生暑期托管服務工作。同時,教育部門還應積極會同共青團、婦聯(lián)、工會、社區(qū)等組織,通過多種途徑、多種形式提供學生暑期托管服務。

二是引導教師志愿參與。《通知》提出,要引導教師志愿參與暑期托管服務,但不得強制。對志愿參與的教師應給予適當補助,并將志愿服務表現作為評優(yōu)評先的重要參考。

三是堅持學生自愿參加。《通知》提出,暑期托管服務主要面向確有需求的家庭和學生,并由家長學生自愿選擇參加,不得強制要求學生參加。

四是合理安排服務內容。《通知》提出,托管服務應以看護為主,確保學生能夠得到充分休息。學校要開放教室、圖書館、運動場館等各類資源設施,合理組織提供一些集體游戲活動、文體活動、閱讀指導、綜合實踐、興趣拓展、作業(yè)輔導等服務,但不得組織集體補課、講授新課。

五是堅持公益普惠原則。《通知》提出,要完善暑期托管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可參照課后服務相關政策,采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相關收費標準由地方教育部門商有關主管部門制定,學校不得違規(guī)收費。

“開展暑期托管服務的總體原則和具體要求已經明確,但由于這項工作尚處于探索階段,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在實施過程中,還要善于總結經驗、發(fā)現問題,切實將暑期托管服務這一民生實事持續(xù)辦好。”教育部教育發(fā)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汪明說。

“取消教師寒暑假”?不實!

“關于‘要取消教師寒暑假’的說法是沒有依據的。”呂玉剛明確表示,《通知》不僅提出不得強制教師參與暑期托管服務,還特別強調,要統(tǒng)籌合理安排教師志愿參與托管服務的時間,依法保障教師權益,既要保障教師暑假必要的休息時間,也要給教師參與暑期教研、培訓留出時間。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丁大偉同樣表示:“開展學生暑期托管服務,不是取消暑假。北京各區(qū)教委統(tǒng)籌全區(qū)教師資源,在不影響正常休息和進修培訓的基礎上,合理選派安排教師參加托管服務。”

如何確保“教師志愿參與”落到實處?丁大偉表示,北京各區(qū)教委鼓勵廣大干部教師主動參加志愿服務,積極引導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班主任等優(yōu)秀教師參加托管服務。同時要求各區(qū)組織好對參加托管服務教師的培訓。市教委要求區(qū)教委,優(yōu)選最優(yōu)秀的教師,側重對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等成長方面的影響。

“孩子的暑期托管,是需要學校、家庭、社會共同解決的問題,需要統(tǒng)籌好幾種關系。”呂玉剛說。

一是統(tǒng)籌好學校與社會提供的關系。呂玉剛指出,學校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是我們積極倡導的,但同時,假期的學生托管工作不是全部由學校從頭到尾承擔,也鼓勵其他社會力量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二是統(tǒng)籌好教師志愿參與和保障教師休息合法權益的關系。《通知》明確引導教師志愿參與,這是教師高尚師德的一種體現。但一定是教師志愿的,要合理安排教師看護時間,保障教師休息、學習時間。

三是統(tǒng)籌好教師參與和校外志愿者參與的關系。既要鼓勵教師志愿參與,也要調動社會其他方面人士,比如社區(qū)社工、大學生來參與托管服務。

四是統(tǒng)籌好校內托管和校外暑期生活的關系。假期不能把學生都“圈”在學校,還要讓他們走向更廣闊的天地。家長也要多陪伴,更好地起到家庭教育的責任,讓孩子感受家庭幸福。

暑期托管不能變成“第三學期”

“學校暑期托管不是學生暑期生活的全部,托管服務的內容也不同于我們正常的學期教育教學工作。不能把暑期托管變成第三學期。”呂玉剛說。

暑期托管服務應有哪些內容?汪明表示,一方面,暑期是學生經歷了一個學期緊張的學習生活后放松和休閑的時間,保證休息對學生的身心健康至關重要;另一方面,為落實小學生減負的相關要求,即使暑期學生在校內托管,也不得組織集體補課、講授新課。“雖然暑期托管服務的主要內容是看護,但也可利用校內資源設施,如圖書館、運動場館等,合理提供一些游戲活動、文體活動、閱讀指導、綜合實踐、興趣拓展、作業(yè)輔導等服務,引導和幫助學生度過一個快樂又有意義的假期。”汪明說。

在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看來,家長、托管方和管理方都應明確,家長是托管服務的間接對象,為家長解難不是最終目標;學生是托管服務的直接對象,學生的健全成長才是最終目標。

“假期歷來是未成年人成長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養(yǎng)成自主性的難得時間窗口,需要以與學期完全不同的方式實現成長目標。”儲朝暉建議,托管服務應高度重視這一成長機遇,盡量安排學生自主學習,自主管理,以自己喜歡的方式獲得更有效的成長。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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