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男子幫助進行信息網絡犯罪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罰款1萬

2021-05-13 08:13:54    來源:人民法院報    

顏某為賺取傭金,在明知他人有可能實施網絡電信詐騙的情況下,仍為他人提供通訊傳輸等幫助。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法院對顏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一案進行宣判,判處顏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萬元。

2020年9月,顏某通過網絡微信群結識陳某(另案處理),顏某在明知陳某有可能實施網絡犯罪的情況下,仍按照陳某的指示租賃房屋、購買電腦、安裝寬帶,并接收陳某郵寄的插卡設備以及數張手機卡。2020年10月,顏某將陳某提供的手機卡插入設備中,同時讓陳某遠程操作電腦實施電信詐騙犯罪活動。2020年10月至11月期間,顏某從陳某處獲得違法所得共計5.2萬余元。

經查,陳某利用顏某接入網絡的手機號碼進行電信詐騙活動,共致使4名被害人受騙,詐騙數額達13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顏某明知他人實施網絡犯罪,仍為他人提供通訊傳輸等幫助,違法所得5.2萬余元,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綜合全案,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周敏華)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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