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發布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三年行動計劃

2021-03-22 15:44:49    來源:蘭州日報    

3月21日,蘭州市委市政府印發《蘭州市鞏固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以下簡稱《計劃》),對鞏固深化蘭州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建立健全常態長效機制等作出具體安排部署。《計劃》強調,要以入選全國文明城市為新起點,強基固本,補短強弱,抓住重點,突出亮點,完善機制,全面提升,加強文明城市“網格化、精細化、智慧化、法治化”建設,提升城市品質,建設精致蘭州,不斷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眾生活質量,確保蘭州市蟬聯全國文明城市稱號。

《計劃》指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創建思想和“為民、惠民、利民”創建理念,構建“全民參與、共建共享”創建格局,推行“精準施策、精細作業”創建方法,建立“上下聯動、全域創建”長效機制,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計劃》要求重點實施文明城市建設十四大鞏固提升行動,這十四大鞏固提升行動包含了四十一項具體任務。十四大鞏固提升行動分別為:理想信念教育提升行動,市民文明素質提升行動,誠信建設提升行動,法治建設提升行動,文化建設提升行動,城市管理提升行動,生態城市建設提升行動,窗口服務提升行動,文明出行提升行動,人民生活品質提升行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提升行動,深化拓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提升行動,村精神文明建設提升行動,群眾精神文明建設提升行動。

《計劃》還要求:各級各部門要落實“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文明城市建設工作領導體制;要進一步強化全國文明城市建設網格化管理工作,繼續堅持市級領導包抓一級網格、市級部門(單位)包抓二級網格、市級部門的縣級干部包抓三級網格的包抓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把文明城市建設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創建專項經費和日常工作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記者李曉霞)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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