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晚間,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和深圳市住房建設局聯合發布《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建設局關于停止商務公寓審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圍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停止商務公寓審批,鼓勵已批商務公寓項目轉為可售型人才房;減少商業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通知》規定,為保障已批商務公寓項目的合法權益,做好市場平穩過渡,規劃已經市規劃主管部門和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審議通過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已經深圳市規劃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審批通過的商務公寓項目,可按原規定繼續辦理后續審批手續。
對于已批規劃尚未簽訂合同(不含招拍掛出讓情形)的商務公寓項目,在滿足學校等公共配套要求、開發企業自愿的基礎上,鼓勵轉為可售型人才住房。開發企業可向深圳市住建部門申請納入住房發展年度實施計劃,并按程序向深圳市規劃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和各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部門申請修改規劃。
據悉,這是兩年內,深圳監管層向商務公寓祭出的第三把利器。2018年7月31日,面對商務公寓未納入限購引發投資資金的頻頻入場,以及開發商憑借開發商務公寓的“捷徑”,利用商業用地、產業用地投機住房市場等情況,深圳曾將調控指向商務公寓,要求各類新供應用地上建設的商務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變用途,新購商務公寓5年內限售。不過,該措施僅持續了一年時間,2019年12月12日,深圳宣布取消商務公寓“只租不售”政策。據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介紹,之所以取消商務公寓“只租不售”的相關規定,原因在于該政策抑制了部分城市更新項目的活躍度,長期看利于增加商品房供給,短期看不利于可售商務公寓銷量。
對于這一次徹底取消商務公寓,深圳規土委與深圳住建局在解讀中表示,商務公寓早期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商務辦公區配套的作用,但近年來,商務公寓呈現出明顯的類住宅化傾向,已偏離“服務商務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停止商務公寓項目審批是為了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發展。深圳市將在規劃層面,研究適應新時期城市發展需要的城市建設用地結構比例,壓縮商業用地規模,提高居住用地比例,增加住房供給。(作者 蘇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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