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發改委、財政廳等8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實施方案,提出房屋租金減免、財稅優惠、金融扶持等“硬核”措施。
一是加大房屋租金減免力度。在江西省已出臺對承租國有房屋用于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租金減半的基礎上,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再免收1個月租金,確保落實國家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3個月租金要求。對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出租、承租雙方或者多方應簽訂明確減免房屋租金金額和期限的書面協議、承諾書,或采取其他方式確保免租政策惠及最終承租人。對承租非國有房屋出現經營困難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鼓勵出租人考慮承租人實際困難,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減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二是落實財稅優惠政策。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照現行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落實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出租人在辦理相關稅收減免和優惠手續時,應提供房屋租金減免書面協議、承諾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對已落實房租減免政策的困難國企,由出租房屋所在地的市縣政府統籌有關資金給予適當幫扶。
三是強化金融支持扶持力度。對年內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包括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性貸款),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依照企業申請,在按照商業原則保持有效擔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承諾保持就業崗位基本穩定的前提下,通過貸款展期、續貸等方式,給予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對于受疫情影響嚴重、年內到期還款困難的其他中小微企業貸款,由企業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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