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楊紫訴拉夏貝爾旗下公司獲賠25萬”話題登上熱搜。文書顯示,原告楊紫作為被告上海優飾服飾有限公司所銷售、運營的“Puella”品牌形象代言人合同到期后,被告仍擅自使用其肖像圖片進行廣告宣傳長達兩年之久,并仍將其作為該產品代言人大肆推廣,擾亂商業代言規則,侵犯了楊紫的肖像權、名譽權。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在其網店中未經楊紫同意使用其肖像,極易使他人誤認為楊紫同意被告使用自己肖像進行商業代言,構成對楊紫肖像權的侵害。被告的行為未造成楊紫社會評價降低,不構成侵犯名譽權。最終,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刪除店鋪中楊紫的肖像,公開致歉并賠償楊紫25萬元。
據悉,“Puella”為拉夏貝爾旗下品牌,上海優飾服飾有限公司由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持股。
熱門
聯系我們:52 78 229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豫ICP備17019456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