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市銷售未備案 廈門帝爾特企業有限公司被罰2萬元!

2022-06-08 08:22:14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6月1日,福建省藥監局通報一起行政處罰案。廈門帝爾特企業有限公司因上市銷售未備案的普通化妝品,被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661.2元,并處罰款2萬元。

3月2日,福建省藥監局廈門稽查辦接到舉報,稱廈門帝爾特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帝爾特)委托維露奇(廈門)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露奇)生產的化妝品愛得利泡泡洗手液(批號:307 210109)查詢不到產品備案信息。

3月4日,福建省藥監局廈門稽查辦執法人員對維露奇生產負責人進行調查詢問,確認愛得利泡泡洗手液未取得備案,維露奇已于2021年3月22日公告注銷化妝品生產許可證。4月11日,帝爾特負責人接受調查詢問,確認愛得利泡泡洗手液系帝爾特委托生產。帝爾特提供了公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委托加工協議、產品購銷合同、產品銷售臺賬、產品進出臺賬、出貨單、召回通知、關于退貨的說明、退貨單等有關證據材料。

福建省藥監局廈門稽查辦認為,帝爾特上市銷售批號為307210109愛得利泡泡洗手液未備案國產普通化妝品的行為,屬于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行為。5月30日,該辦根據《行政處罰法》《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責令帝爾特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帝爾特召回的愛得利泡泡洗手液460瓶,沒收違法所得661.2元,并處罰款2萬元。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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