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不少消費者都喜歡“打卡”
售賣童年懷舊零食的店鋪
近日
重慶市銅梁區市場監管局
卻在青青懷舊食品店
檢查時發現了貓膩
這款名叫“中華丹”的食品
外包裝的形式、顏色、字體、字號等
均和“中華”香煙類似
里面裝的是若干顆粒狀零食
配料主要為檸檬、陳皮、話梅等
▲“中華丹”外包裝和“中華”香煙類似。呂倩/攝
執法人員發現
其生產商為
廣東潮州市潮安區榮園食品有限公司
未標注生產日期
還有一款
名為“裕飄香”的雙色果酸糖
外包裝也和多款香煙外包裝相似
里面的糖果做成香煙形狀
其生產商為
廣東揭陽空港區地都鎮金盛源食品廠
▲“裕飄香”雙色果酸糖里的糖果做成香煙形狀。呂倩/攝
青青懷舊食品店負責人葉某接受執法人員調查時稱,“中華丹”和“裕飄香”雙色果酸糖都是從安徽童年懷舊食品銷售有限公司購進的,銷售對象主要為未成年人。
▲“中華丹”產品被依法扣押。呂倩/攝
重慶市銅梁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記者表示,青青懷舊食品店向未成年消費者兜售以香煙形式包裝的食品,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已被查處,涉案食品已被責令下架。
“中華丹”未標注生產日期,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產品已被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調查處理過程中。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生產、銷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藥品、玩具、用具和游戲游藝設備、游樂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市場監管總局等三部門嚴查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食品行為
1月24日,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開展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食品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嚴厲查處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 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標簽標識不合法的食品;
2 對商品性能、功能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3 發布惡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軟色情內容等違反公序良俗,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廣告;
4 為“三無產品”等法律、行政法規嚴禁生產、銷售的產品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
5 生產經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6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履行法定核驗登記義務、對違法情形未采取必要處置措施或未向主管部門報告。
違法情形符合《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規定的一律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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