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海事法院連云港法庭法官通過線上庭審系統,與身處連云港、上海的原、被告代理人“云開庭”,一攬子審理了12件涉及江蘇、上海兩地自貿區內企業的海上、通海水域貨運代理合同糾紛案件。
據介紹,該案原告連云港某物流公司是長期在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連云港片區從業的貨代企業,被告上海某貿易公司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一家國有進出口企業。2018年,雙方簽訂代理協議,由原告負責被告進口礦石的卸貨、報關、報檢、堆存、放貨等委托事項。
2018年七、八月份,多批貨物陸續運抵連云港港,直至2020年6月被告指示發運,期間產生了大量的堆存費用,引發了多起糾紛,原告為此訴至南京海事法院。
經管轄權異議,2022年3月初,該案確定由南京海事法院進行審理。面對當事人的焦急等待,承辦法官在收到管轄權異議二審裁定書后,第一時間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加快推進審理進程。因疫情發生,連云港法庭駐地線下辦公場所暫時關閉,被告代理人也因在上海居家隔離無法出行。承辦法官雖因公被派往大連進行集中培訓,但她仍牽掛案件進展,保持與雙方當事人的聯絡溝通,利用南京海事法院的“移動微法院”平臺查閱電子卷宗,梳理案件事實,充分掌握爭議焦點,認真制作庭審提綱,核對證據材料,核對每票貨物的提單信息、卸貨時間、發運時間等關鍵細節。
在連云港地區疫情緩解,駐地法院恢復部分辦公的第二天,承辦法官決定組織雙方代理人在線上開庭。由于庭前準備充分,經三方連線,12個案件合并審理,順暢迅捷地完成了庭審程序。庭審結束當日,承辦法官連夜將判決書撰寫完畢。次日,該批案件裁判文書電子送達給雙方當事人。
通訊員 竇文彬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王菲
熱門
聯系我們:52 78 229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豫ICP備17019456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