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后,破壞耕地的礦坑變身灌溉農田的蓄水池

2022-02-10 19:46:20    來源:揚子晚報    

揚子晚報網2月10日訊(通訊員 臧明宏 王琳 記者 劉瀏)在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班莊鎮東窩子村西南角,有一個巨大水池,水池邊圍著一圈牢固的護欄,護欄周圍栽植了一棵棵筆直的小楊樹。不久前,贛榆區檢察院、區自然資源局、班莊鎮政府聯合山東省臨沭縣檢察院,在此處舉行“蘇魯邊界檢察公益生態修復基地”揭牌儀式,并計劃把該基地建成普法教育的法治公園。但是在4年前,這里還是一個巨型礦坑,周邊土地遭到嚴重破壞。

2018年4月,贛榆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收到一條公益損害觀察員發來的線索:有人在班莊鎮東窩子村非法開采,破壞農田。現場調查時,檢察官發現麥田中間有一個凹陷礦坑,礦坑內碎石亂堆,嚴重破壞了耕地資源。據介紹,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來過好幾次制止非法開采,但由于這塊地位于山東和江蘇地界中間,邊界地區私挖濫采問題涉及到多個部門,單靠某個地區、某個執法部門很難完全治理。

贛榆區檢察院對該線索進行公益訴訟立案。隨后,檢察官多次來到現場勘查,并到相關部門調取涉案土地性質、位置、面積、衛星分布圖等信息,確認涉案土地性質為耕地。

經核實,礦坑為李某姐弟未經許可非法采礦造成,自2016年3月起到案發,非法采礦持續時間長達2年,被盜采礦坑區域面積達2萬多平方米,總計盜采礦石83.8萬噸,經鑒定總價為698萬余元,經評估需環境修復費用70萬余元。

贛榆區檢察院對該案依法提起公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李某姐弟承擔民事責任、償付生態修復費用。

2019年12月,法院以非法采礦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50萬元;判處其弟李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二人連帶承擔生態修復費用70萬余元。后李某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案件辦結后,修復受損的生態成為重中之重。2021年3月,江蘇省檢察院、連云港市檢察院、贛榆區檢察院和山東省臨沭縣檢察院共同召開“連云港李某非法采礦案精準普法活動暨檢察生態修復意見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水利專家、鎮村干部、當地村民等參加。經綜合各方意見,最終決定把礦坑改造為灌溉農田的蓄水池。

在修復過程中,贛榆區檢察院檢察官多次查看現場修復情況,及時跟進掌握施工進度和修復工程質量,最終讓農田中的礦坑變成了造福一方百姓的“富民池”。

校對 盛媛媛

[責任編輯:h001]

資訊播報

聯系我們:52 78 229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豫ICP備17019456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