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景區內滑倒摔傷索賠成了問題 景區這樣回應

2022-06-14 07:58:19    來源:大河報    

今年52歲的張先生,在一次去景區游玩的過程中,因為景區安全護欄設置不規范,不慎從臺階上滑倒導致左腿脛骨、腓骨雙骨折。當地旅游部門介入后,認定張先生摔倒的地方存在安全隱患并對景區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并三次組織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但雙方始終未達成一致。景區稱,需要明確責任劃分及相關部門認可的賠償金額。

張先生在咨詢過律師及相關部門后得知,根據自身情況,張先生想獲得一次性賠償得等3年即2025年其傷好后腿內的鋼板完全摘除,才能通過司法鑒定,并走司法途徑申請一次性賠償。

游客:

景區內滑倒摔傷索賠成了問題

張先生家住洛陽澗西區,2021年10月4日,他與家人一起駕車到洛寧縣神靈寨景區游玩,在購買全票(75元)后于當日11時許乘坐景區內電瓶車進入景區。

“當天下著小雨,誰能想到看起來很正常的石板臺階會那么光滑?”張先生說,進入景區后他們一家人沿著步道內前行不足一里地的時候,有一處小景點(蟹王瀑),此處并沒有護欄,有游客進出拍照留念。

當時他們一家人并沒有進入這個小景點內,只是站在護欄的盡頭臺階上觀看,當看到有游客從景觀點上來時,準備讓路的張先生不慎滑倒摔至臺階下。

經洛陽市第六人民醫院治療發現,張先生左小腿脛骨、腓骨完全斷裂脫離連接,并骨裂至腳踝部位,后經手術對斷骨植入鋼板進行固定,一年半后視情況再采取相應措施。

“當時的手術費用都是我們自己支付的,事故發生后神靈寨景區就沒有人出面。”張先生說。

無奈之下,張先生在2022年1月向洛陽市相關部門進行了投訴。但是經過主管部門多次協調,雙方就賠償金額仍未達成一致。

張先生稱事故的發生,對他本人及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他想一次性索賠所有損失及治療費用約20萬元。但是景區并未同意張先生的訴求,僅僅同意賠付張先生第一次治療的費用,約15000元。

“我咨詢過律師及法院,目前的情況想一次性獲得賠償,得等傷好后腿里的鋼板完全取出才能做傷殘鑒定,再去法院進行索賠。”張先生說,按照一般情況2023年5月左右可以取鋼板,但從6月5日的復查結果來看,8個月過去了,腓骨的骨折線仍清晰可見,醫生已確定他需要進行第三次手術,腓骨取鋼板的時間也要拖到2025年后。

“3年后景區萬一倒閉了,那我找誰賠償呢?”張先生說。

景區:

購買有保險可在治療結束后按標準由保險公司賠付

5月31日,記者在洛寧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見到了神靈寨景區工作人員雷鳴。

“張先生要求賠償損失及治療費用20萬,我們感覺有點不合理,畢竟就在他摔倒的地方我們設立的有‘禁止翻越’的指示牌。”雷鳴說,景區也不存在不管的情況,景區購買的有保險,張先生的情況保險公司是可以賠付的。

記者看到了一份由洛陽神靈寨風景區管理有限公司給洛寧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出具的情況說明,該說明顯示,“關于張先生受傷,景區已做到相關安全保障義務,在經營過程中盡到事前告知義務、事中安保義務、事后救助義務。景區已報保險,可在治療結束后按照理賠標準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我們肯定有責任,但到底有多少責任,像交通事故一樣‘三七’還是‘對半’,需要明確的責任劃分。”雷鳴說。

主管單位:

協調多次但雙方意見不統一

“組織雙方在一起協商過多次,就是在賠償金額上雙方達不成一致。差距太大,我們也沒有權力要求景區必須按照張先生要求的金額進行賠償。”洛寧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黨組成員、文化執法大隊大隊長賈榮澤說。

5月19日洛寧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給張先生下達了《旅游投訴終止調解書》,建議張先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賈榮澤表示作為神靈寨景區的主管部門,在張先生反映后,2022年2月25日洛寧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給景區下達了(寧)文宗改字(2022)12號《責令整改通知書》。該通知書顯示,2022年2月25日,洛寧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神靈寨景區進行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景區內蟹王瀑沿線步道部分安全護欄設置不規范,存在一定安全隱患,限期進行整改。

律師:

可以就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要求賠償

北京觀韜中茂(鄭州)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劉果律師認為,本案中,洛陽神靈寨風景區管理有限公司作為安全義務的責任主體,顯而易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張先生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注意自身安全,亦應承擔相應責任。因此,具體承擔的責任比例需綜合考慮事發原因、后果和景區經營旅游業的事實,由司法機關酌定。在事故造成的損傷治療及后續治療的費用方面,因為張先生目前的情況尚不具備進行鑒定的條件,且后續治療時間較長,費用較高,因此,張先生可以先就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求償,后續治療結束且滿足鑒定條件后,可再行主張后續治療費用和補償金。

一位業內人士說,按照現行的法律條款,確實沒有要求景區在責任劃分前承擔相關費用,但是對于受傷的游客而言,一次性索賠需要等待的時間較長,且確實存在很多不確定性。就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要求賠償,就意味著張先生需要進行多次的法律訴訟,對于張先生來說訴訟的時間成本太高了,未來幾年可能所有的精力都得花在這件事上。

景區也在擔心,提前墊付張先生的醫療費用后,如果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低于墊付金額,景區還需再找張先生交涉,甚至還需起訴來維護權利。

由于記者的介入采訪,洛寧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6月6日再次將張先生與洛陽神靈寨景區組織到一起進行調解。

“此次的調解,最終景區答應3天內先支付1萬元。”張先生說。但是截至記者發稿時,張先生仍未收到景區承諾的先期賠償款。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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