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20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發布消息,根據深圳和東莞市最新疫情防控通告,如行程碼顯示14天內有深圳、東莞旅居史的乘客,在廣州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等站場乘車(機)離穗出省時,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乘車(機)。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提醒廣大市民旅客自覺遵守上述防疫交通管控措施,密切關注官方疫情動態信息,戴好口罩、主動出示健康碼、配合測溫。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盧夢謙 通訊員:交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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