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3月18日訊(通訊員 劉威 孟紅艷 ?記者 朱鼎兆)淮安4歲女童小涵(化名)在小區玩耍被一只金毛犬撞倒,頭部撞擊地面。小涵當時看似無大礙,但晚些時候卻出現不適癥狀,家人將其送至淮安市婦幼保健院就診,結果被確診為顱內出血。好在治療及時,目前,小涵情況穩定。
4歲小涵(化名)頭部被金毛犬撞的顱內出血。
14日,小涵在小區內玩耍,突然一只金毛犬沖了出來,恰好撞到了小涵,失去重心的小涵摔倒,頭部著地。當時小涵頭部皮膚沒有明顯破損,但過了一會就出現嘔吐、精神狀態差、嗜睡明顯等癥狀,家人趕緊將其送至淮安市婦幼保健院就診。入院后,醫生為小涵做了頭部CT檢查,確診雙側頂部硬膜外血腫。“出血量中等,小涵頭部受傷情況在外傷中算是比較重的”,據淮安市婦幼保健院小兒外科主治醫師王曉敏介紹,但是,小涵的情況沒有達到立刻手術的指征,所以,醫護人員給她進行了止血、脫水、消腫治療,并對她的情況密切關注。
16日復查小涵腦部CT,發現出血量未見明顯增加,于是繼續保守治療,最近一次CT顯示,出血已經明顯吸收,病情已經好轉,再觀察治療一段時間就可以出院了。王曉敏告訴記者,近段時間,淮安市婦幼保健院小兒外科共收治了10多例各種腦外傷的孩子。這些孩子中,從床上、沙發上、板凳上甚至是看護者懷抱中摔下的比例接近一半。醫生表示,孩子腦部嬌嫩,更易受傷,腦外傷不比普通傷害,后果嚴重。如果孩子頭部受到撞擊,出現惡心、嘔吐、精神狀態不佳,甚至昏迷、抽筋這些情況要及時就診,以防出現大量顱內出血,甚至造成腦疝,危及生命。
那么,小涵的治療費用到底應該由誰承擔,記者為此咨詢了江蘇尚淮律師事務所黃克權主任,他個人認為屬于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依據《民法典》以及《淮安市市區養犬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只有在因小涵自身存在重大過失或故意造成本案損害后果的情況下,才可以減輕或免除動物飼養人的侵權責任。淮安市清江浦區、淮陰區、淮安區、經濟開發區城區區域為限制養犬區即“限養區”,在限養區內,每戶只準飼養一只小型觀賞犬,從體型的角度看,金毛犬屬于大型犬,不屬于小型觀賞犬,不宜在小區內飼養。動物飼養人有義務監管好自己飼養的動物,外出遛狗,一定要系好約束繩,避免造成他人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
記者發稿時從淮安市婦幼保健院了解到,小涵目前的治療費用由金毛犬主人承擔。
校對?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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