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萬余元購置一張“臭床”?消費者為何不能維權

2021-11-15 16:08:49    來源:揚子晚報    

近日,無錫市梁溪區消保委受理了一起因商品質量爭議引發的消費糾紛。消費者懷疑購置的新床甲醛超標,與商家協商未果后,請檢測機構上門檢測,并拿到了“超標”檢測報告,可該報告卻沒成為她維權的“鐵證”。這是怎么回事呢?

臥室出現異味

今年5月,李女士因新家裝修需要,在城區一家家具店,花費1.8萬余元購置了一張床。兩個月后,新床送到家,怎料,鬧心事隨之而來。

李女士發現,自從新床入室后,整個臥室內開始彌漫一股異味。她懷疑“罪魁禍首”是新床,遂聯系商家詢問情況。但對方堅稱,該床是合格產品。

9月份,李女士請檢測機構上門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臥室內甲醛含量超標。

李女士認為,這份檢測報告,可以證明該床存在質量問題,要求商家全額退款并給予該床價款三倍的賠償。遭拒絕后,李女士向梁溪區消保委投訴。

檢測報告缺乏證明力

近日,梁溪區消保委受理該糾紛,并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中,李女士及商家均拿出各自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說法。

其中,李女士提供的是第三方檢測機構為其臥室作的空氣質量檢測報告;商家提供的是與涉事床同批次產品的抽檢檢測報告,報告顯示,抽檢樣品的甲醛釋放量符合國家標準。

梁溪區消保委工作人員仔細查看了雙方的證據后,指出了雙方證據存在的問題——李女士提供的檢測報告,檢測環境是針對整個臥室而非單獨針對該床,由于臥室內存在多種氣味源,并不能據此判定室內甲醛都是床釋放的;商家出示的抽樣檢測報告只能證明抽檢樣品合格,不能證明涉事床是合格的。如要確定涉事床的甲醛釋放量是否合格,須在排除其他干擾源的情況下,對該床進行檢測。

當天,經梁溪區消保委工作人員進一步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商家承擔李女士的檢測費用并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償,李女士表示滿意。

提醒

當質疑商品可能存在質量問題,與商家溝通、協商未果后,及時檢測、理性維權,李女士的這種消費維權的做法值得肯定。但這次的檢測,除了檢測對象不準確外,還存在檢測機構選擇等方面的問題。梁溪區消保委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規定,因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發生爭議需要進行鑒定、檢測的,經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一致,交由具備資質的鑒定、檢測機構進行鑒定、檢測。因此,建議消費者在遇有質量存疑、需送檢的商品時,最好在與商家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對涉事商品送檢,避免出現消費者單方面送檢,而商家對于檢測或鑒定結果不認可的情況。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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