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微信用戶會通過“清粉”軟件
識別和清理那些久不聯系
或被對方拉黑的好友
然而
個人信息卻極易泄露
10月28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新聞發布會通報一起由“清粉”軟件引發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4名犯罪嫌疑人開發“清粉”軟件非法獲取用戶數據,非法獲利達800余萬元。
今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網安總隊在網絡巡查中發現一條重要線索:某款應用程序存在表面“清粉”,實為“引流”的違法行為。
用戶只要支付5元服務費,掃描“清粉小助手”提供的二維碼,手機就會被深入“掃描”,并獲取“體檢報告”:除了顯示已檢測好友數量外,還將屏蔽自己的好友名片逐一推送。
此時,犯罪團伙幾乎“秒級”獲取了使用手機的公民信息,并將這些信息售賣給需要“刷單”“點贊”以及等網絡流量的客戶。但是這一過程幾乎所有被害人全程沒有察覺,以至于直至案發,無一人向公安機關報案。
接此線索后,閔行公安分局展開了為期2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工作。9月中下旬,閔行警方在市局網安總隊的指導下,先后在上海、四川、浙江、湖南4地展開收網行動,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
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20年4月組建了一個4人的犯罪團伙,通過招攬技術人員陳某某、段某某以及周某某,共同研發了一款可實現批量“清粉”功能的程序。
王某在開發之初就明確了應用程序具有盜竊公民信息的功能,在非法獲取、保存用戶信息基礎上,數據會自動上傳至一個“中轉網站”,該網站具有數據上傳、下載以及統計功能。
需求流量的用戶通過“充值注冊”方式成為“中轉網站”的會員。通過支付部分費用,在受害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由犯罪團伙使用上述被竊取的公民信息為客戶提供大批量的所謂“刷單”“點贊”以及客戶所需的網絡流量服務。
此外,在軟件研發成型基礎上,犯罪團伙廣泛招收網絡代理商,300多家代理網店參與“銷售”此款應用。犯罪團伙制定了一個游戲規則,即參與代理可以通過平臺積分來獲取代理資格。事實上,初級代理商只需要通過1元就可以獲得10個積分,而1個積分就可以獲得代理授權,相當于“零成本”成為代理商。
通過“最低成本代理”吸引代理商,再明確代理商以5至10元不等的單價兜售應用程序。據此,代理商只需要開放自己的平臺渠道就可以進行“空手套白狼”。同時,代理商可無限量生成該應用的“清粉密碼”,也就意味著一次被授權代理即擁有無限使用權。通過“裂變式+零門檻”的發展代理商模式,犯罪團伙的“銷售產品”獲得了迅速推廣。
截至案發,警方通過查閱流水記錄,上述犯罪團伙通過14個月的運維,已經從中非法獲利達800余萬元。
警方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一是不要相信所謂的“清粉”服務,不要輕易點擊不明鏈接和二維碼,防止個人公民信息被竊取。二是平臺開辦者應依法開設網站平臺,落實網絡和信息安全保護措施,嚴防違法有害信息的傳播,如開設網站存有違法違規信息,網站管理者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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