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贈短信?商家如此“贈品”應該下架

2021-08-27 11:26:45    來源:大河網    

網購一次“購”來短信轟砸無數次,這是網購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的情況,這些短信干擾了我們的生活,暴露了商家對我們個人信息的肆意濫用,當然,也是對我們個人信息權益的侵犯。商家如此“贈品”應該下架!

如何“下架”呢?治病治根,找到根本,方能徹底解決問題。記者連續幾日調查發現,在天貓、京東等電商平臺上,大量網店在拿到顧客收件電話后,長期頻繁發送推廣短信,而顧客卻并未知情或同意。這背后,是電商平臺對消費者收件電話、地址等關鍵隱私信息缺乏有效保護。電商平臺不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濫用公民個人信息,是利欲心作祟。但是,商家求利是天性,教育疏導不是萬能,我們必須在制度、技術設計上卡住商家的這種畸形利欲之心。

建立嚴格的懲戒制度,讓濫用公民信息者得不償失。現實中,我們發現,廣告推銷短信的末尾都會帶上“回復T/TD短信退訂”的字樣。其實,這是一種蠻橫做法,退訂是建立在消費者訂閱的基礎上,現在反過來,變成商家隨意發,卻讓消費者退訂;同時,商家還玩“文字游戲”,比如遇到“回復TD即可退訂”時,回復“TD”并無法真正退訂,只有回復“復TD即可”才可以。總之,商家就是想出各種手段給你添麻煩,讓你不得不接受他的信息。面對這種情況,我們的監管部門必須嚴懲,對交換消費者信息、對群發短信、對這種“畸形退訂”等都要嚴厲懲戒,讓商家得不償失,產生對公民個人信息的敬畏感。

建立嚴密的技術關卡,訂單完成之后,讓公民個人信息自動消失。我們在進行嚴厲懲戒的同時,也應該在技術上進行革新,比如,公民登記個人信息后,給商家使用個人信息限制時間,用完后,公民個人信息自動消失;比如,對商家使用公民個人信息進行大數據監管,只能使用一次,反復使用必須經過公民的同意,等等。總之,我們的技術手段不能光給商家提供方便,不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我們應該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技術攻關上加大科技創新力度。

8月20日,我國首部個人信息保護法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獲得通過。11月1日起,將有一部專門的法律保護我們的個人信息。法律為保護公民個人信息護航,這是依據,這是靠山,但是,為了落實好這部法律,我們必須在具體制度,具體技術上改革、創新,幫助法律長出爪子和牙齒,對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人和行為進行嚴厲制裁,處處設卡,最終讓這種“狂轟濫炸”短信“贈品”徹底下架。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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