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糖中檢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2021-07-19 14:58:21    來源:檢察日報    

近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依法對周某某等13人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集中提起公訴。

經審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將生產商曾某某等人生產的減肥糖批發給下級銷售代理趙某、李某等人,趙某等人通過微信等渠道銷售至全國各地。2021年1月,趙某發展郭某某為銷售,郭某某通過微信、微博發布廣告,銷售減肥糖。該系列案中的減肥糖中均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西布曲明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產、銷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減肥糖依法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上海鐵檢院自2018年1月1日起集中管轄上海市危害食品藥品安全一審刑事檢察案件,為此該院成立食藥專業化檢察辦案團隊,專司食藥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綜合治理等工作。自集中管轄以來,該辦案團隊共辦理此類生產、銷售有毒、有害減肥產品案件90件122人。

在辦案的同時,辦案團隊主動加強研究,促進此類案件證據規格的統一,形成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證據指引,加強與公安機關、行政機關協同聯動,形成打擊合力,確保同類案件精準有效打擊,并及時分析此類有毒、有害減肥產品案件特點、案發原因,積極開展綜合治理,通過向網絡平臺制發檢察建議、幫助堵漏建制等方式,助力網絡平臺防控模型升級,推動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與犯罪預防宣傳,守護網絡食品安全。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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