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法眼|越野車改裝后上山“狂飆”,發生事故保險能否拒賠?

2023-08-03 21:27:55    來源:揚子晚報    

近日,多地交警部門嚴查改裝車輛的消息引發關注。購買車輛進行改裝后到野外 “狂飆”讓一些車主感受到了“速度與激情”,但一旦發生事故后卻很有可能遇到因保險拒賠引發的糾紛。8月2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南京市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獲悉一起此類案件的判決結果。在采訪中記者獲悉,對于改裝車輛且未告知保險公司是否可以免賠這一問題不可一概而論,對此法官和律師給出了分析和提醒。

改裝越野車遇事故遭拒賠,車主訴至法院


(資料圖)

馬某買了一輛小型越野車,并在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商業保險。不久前,馬某駕駛越野車在沒有交通道路且有諸多樹木和較大石塊的山路駕駛,因操作不當駕駛車輛失控撞到路邊樹木后又撞到石頭,造成車輛損壞。

馬某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被拒絕。對此馬某不能接受,他向保險公司提出異議,并起訴至法院。

該案審理過程中保險公司表示,根據機動車保險條款,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所導致的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因此,保險公司認為馬某投保時并未告知已經對越野車進行了改裝和加裝,違反了合同條款,所以有權拒賠。

對此馬某反駁,自己雖然是在投保前對車輛進行了改裝,但是改裝事項應由保險公司自行核實,而并非自己的告知義務。投保時,保險公司并沒有告訴其不可駕駛該車輛去山中越野,而且自己買的本來就是一輛越野車,保險公司應該預見到自己會駕駛車輛去山中越野。

法院:未告知改裝,危險顯著增加,駁回訴請

對于雙方各執一詞,江寧開發區法院認為,馬某主張保險理賠款的依據不足。

法院認為,馬某駕駛該車輛處于無交通道路的山坡,該地段不僅無交通道路且有諸多樹木和較大石塊,極不符合安全駕駛所需的路面要求,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馬某并未合理解釋其駕駛至該地段的必要性,結合車輛通常使用用途及使用環境,其所駕駛的環境已明顯超出保險公司可以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危險環境。

同時,該車輛于投保前即已改裝,馬某于投保時理應閱讀關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但投保時并未告知保險公司車輛改裝事項,有違誠實信用原則。

再有,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為剎車失靈,綜合前述的危險地段環境及車輛改裝情形,上述事實已足以證明馬某對車輛本身及駕駛地段的環境改變導致了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

最后,馬某在改變車輛所處環境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后,并未按照《保險法》第52條規定履行通知義務,故保險公司對這起事故不應承擔保險金的賠償責任。

據此,江寧開發區法院判決駁回原告馬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類情況是否一律免賠?不可一概而論!

那么,對于改裝車輛且沒有告知的情況,保險公司是否一律可以免賠呢?這個問題的答案不能一概而論。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注意到,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理了一起同類案例,最終全額支持了車主的訴訟請求,判決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

該案原告陳某對汽車的剎車盤、油門踏板等部件進行過改裝,之后在一次駕車時,左轉彎過程中由于未避讓直行車輛導致兩車相撞。交警認定,陳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因為保險公司以投保車輛進行過改裝為由,對17萬余元的車輛維修費拒絕理賠,陳某將其訴至法院。

該案審理過程中,保險公司稱,陳某沒有將改裝車輛的風險事項及時告知其,屬于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責情形。

事故,屬于雙方浦東法院一審指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保險公司是否對涉案改裝車輛的事故損失免責?對此法院認為,陳某駕車發生事故,是由于左轉時未避讓直行車輛所致,保險公司并未舉證證明投保車輛的改裝造成車輛危險程度顯著增加,進而導致此次事故發生。同時,陳某在道路上以正常速度行使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屬于雙方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應當合理預見到的承保風險,因此保險公司應當依約予以理賠。

據此,浦東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17萬余元。保險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律師:《保險法》作出規定,有兩點需注意

那么,對于改裝車保險理賠的問題,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呢?

江蘇大名大律師事務所馮斐律師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根據我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就改裝車輛而言,因改變車輛用途、使用范圍、改裝車輛等原因導致標的車輛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未履行通知義務,因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馮斐表示,這里需要注意兩點:第一,車輛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應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收取保費的金額或決定是否承保;第二,事故的發生與改裝車輛增加的風險因素應當具有因果關系。因此,改裝車出現事故保險公司究竟是否應當理賠,應結合該法律規定、保險合同約定,以及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認定。她同時提醒,因改裝車輛具有較強的專業性,車主還是應盡量避免改裝車輛。

江寧開發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夏志陽則表示,對于投保人來說,應認真閱讀保險合同中的各項條款,對于不明白的內容,應向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明確含義。對機動車改裝導致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情況,應在投保時告知保險公司,否則將存在不予理賠的風險。

夏志陽還提醒,為了對車輛進行改裝,如從事專業賽事等導致駕駛環境超出車輛通常使用用途及使用環境范圍等情況,也應及時在投保時告知保險公司。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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